現時與父母同住居屋,
想以個人名義申請一人的公屋單位
但好似要先刪除自己在居屋的戶籍
1。刪除自己在居屋的戶籍後仲可以繼續住嗎?
2。刪除戶籍的申請書上需要填寫「現時居住地址」
咁可以填返住緊的居屋地址嗎?對申請公屋會否有影響?
3。本身底薪不超額,但加埋TIPS會超額
TIPS是直接現金袋落銀包,不會顯示於銀行戶口
是否需申報?如果需要,點樣計算(因每日唔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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