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對於你當年為貪圖些少利益,導致如今陷入進退兩難之境,要後悔經已太遲!如樓上 ANNA 網友所言,如事情真的無法收拾要鬧上法庭,你重婚和假結婚之罪實難逃,到時亦惟有坦白承認和求情,以祈法官輕判!
Q1;內地丈夫話番大陸簽入境紀錄,係咪?
答:簽「入境紀錄」?在下不太明白是甚麼!應該是要求你往內地,以妻子的身份辦理替他申請移居香港的手續吧?
Q2:如果我不回去簽佢係咪拿不居港權,事件不會發現?
答:當然不是!如果對方未能得到你的協助,自會向香港入境處舉報你假結婚!干犯假結婚罪行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十五萬和監禁十四年!當然對方亦會被追究,但他既未移居香港,而入境處在國內亦無執法權,故理論上面對刑責的祇是你!
Q3;可否不在查到方法下同內地男離婚?
答:不能!你希望解除跟對方的婚約,要往內地辦理手續!除非取得對方同意,否則如以其他方式解除婚約,都不是短期內和容易辦妥的事!
而對方得知你在單方面辦理解除婚約時,便會即時舉報你!
Q4;如果我改手機佢(內地丈夫)揾到我佢會點,我又會點?
答:對方的目的可能有兩個!
第一要你履行當日假結婚的責任,替他辦理移居香港的手續!但為何對方多年未提這個要求而在這刻提出,似乎有點不尋常!
第二對方知道你已重婚,故提出這要求但其實是要求你退回當日所收的報酬,和付出更多的賠償!因犯重婚的是你,理虧的亦是你!在這事上那位中介人的角色非常關鍵,可以推斷是那位中介人騙取你的離婚費用後,再串同這位「丈夫」圖利也說不定!
事到如今,你違法一事已成定局!
單就假結婚一項,如被揭發則就算你跟內地假丈夫辦妥離婚手續都無用,因入境處仍然有權事後追究,相關的刑責是一世的!何況跟他的離婚並未辦妥,直到今天你倆於內地辦理的婚約仍然是有效的,那在香港的婚約便又觸犯重婚罪了!
而且你跟假丈夫的婚約在前,故如鬧上法庭你在港的婚約將會無效!理論上你那位假丈夫就算同意離婚也可以分你身家或要求你付贍養費!
在你面前的選擇並不多!
你可以嘗試跟假丈夫接觸,表明不會代他辦理移居香港的手續,並希望能跟他辦理離婚(當然辦妥離婚後會退回當日所收的費用)!那對方意下如何和會否有更多的條件,在探明他的要求時再作打算!最理想自然是對方同意離婚並辦妥手續了事!
其次是如對方堅拒而強要你履約,或要求數目龐大的賠償時,你可以告訴對方,如對方堅不退讓祇好一拍兩散!反正你已有充足心理準備面對法律後果,當然你亦不會退回酬金並同時亦會向國內機關投訴他假結婚一事!而他在中港兩地出入境部門都有假結婚的紀錄,以後也別想輕易地再辦理移居手續了!
第三就是如不願再跟對方糾纏而希望釜底抽薪一次過解決這個問題,便是自行向入境處自首,希望憑藉受到法律懲罰以終止跟對方的假婚約!但後果是要面對「提供虛假文書」(假結婚)和重婚兩條罪名!
第四是選擇失蹤逃避,希望對方無法找到你而又怕麻煩或怕惹官非,而讓這事不了了之!但要視乎你跟對方和中介人的熟絡程度,否則對方仍能接觸你或家人則此法並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