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有些富商占了遺囑,死後會把部份財產分到慈善機構。
我想問:
為什麼他們要等幾十年死後才把那麼多的份量捐到慈善機構?
我覺得如果他們選擇增加在生時每年的捐款額,減少死後那筆捐款額,
對社會比較有幫助啊。
死後什麼也帶不走,但他們選擇要幾十年後死了才肯 用心/更用心 幫助有需要的人,為什麼要遲幫,而非早幫呢?
收錄日期: 2021-04-20 01: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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