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請幫幫忙

2011-08-04 11:20 am
本人正跟一名買家進行一單私人交易, 買家到我倉睇貨, 即日決定了買我的貨品,而且還下了五百元訂金, 單貨總共16000元的, 收到買家訂金後即場發sms確認, sms內容"今天收到你的五百元訂, 請於x月x日帶同餘款15500元到我倉取貨" 但對方看完就算, 我又唔識叫佢cfm返我, 直到夜晚買家要求我sd d貨既相比佢, 咁就把佢選的價錢,貨相和數量email給他, email中我有寫明, 確認的貨不可更改, 如取消單需賠償同等價值的賠償金和請於x月x日帶餘款15500元取貨" 但佢無覆我email的, 今天他致電給我話我既貨貴, 佢唔要. 又踩我既貨質量唔好, 有塵等等....但當日佢係逐件衫查過後先pack入袋的, 咁佢都驗晒貨先confirm的, 宜家可以話唔要就唔要嗎?? 我想問點樣可以追討?? 如用法律途徑又可唔可行呢? 希望有法律人士可以指點一下, 謝謝.
更新1:

userWhat謝謝你的回答!!!! 很感謝你的幫忙!!! 今天佢又打黎話要取走其中一張枱, 但d衫就唔要, 佢話佢比咗$500訂我係張枱既訂金, 仲係咁話總之佢一定要拎走張枱 (不過我張枱既標價只係$450), 同埋交易當天根本就無咁講過, 一批貨入面咩都有既, 根本無指明係比邊件貨的訂金, 大家都只係話比訂$500, 然後x月x日帶那尾數取貨的, 最過份既 係....佢今日仲話要報警拉我,又話我d衫係二手都markup咁高, 話我騙人, 我就問同佢講

更新2:

返, 佢買果日我真係同佢講過d衫係放咗喺度一年, 但無租過出去的, 新既一樣, 可以睇下d止口位完全無改過的, 當中只有幾件係租過出街, 我無騙人, 我明碼實價標出來, 係佢自己親口confirm買的, 我真係覺得好無辜, 佢咁唔認數, 我今日同佢講電話有録音, 但佢避開晒我話佢confirm衫的問題, 只係話一定要拎走張枱, 我想問佢宜家係咪有權取走張枱而放棄其他衫我都要照比佢? 其實我封email在法律上有沒有效用呢? (因為封email入面真係有晒佢選既所有物品的相

更新3:

片, 銀碼, 件數, 收了他$500按金, 餘數15500元要付的), 他選衫當天有閉路電視拍下整個過程, 係佢驗完衫然後放落袋之後先比訂的, 咁可唔可以證明到係佢無理撻訂呢?? 真係可以比咗$500訂買一批野,唔想買的就唔要, 咬住比咗$500訂要取走我張枱? 如果佢強行話$500係比枱的訂金, 我可以不接受嗎? 張枱標價才$450, 佢比$500分明就唔係only比張枱的訂金. 我有犯上任何法例嗎? 莫非我去尖沙咀買完件衫後,發現香工平過尖沙咀賣價就是欺騙嗎?? 標價高底沒有自由的嗎? 咁全世界咪有好多人犯法?? 希望你能夠再次解答, 謝謝

更新4:

CeciMak....謝謝你的寶貴意見!! 其實我都唔想攪到咁煩....昨晚我己經電郵給他要求他電郵給我取消交易當撻訂算數....不過對方沒有回覆....郵件中我己注明了請對方三天內回覆電電郵....現在還未到期....還有注明是他不履行交易....訂金就當作行政/服務費用不會退還....最慘的是...在他落訂金決定買貨後真係有人問過想買我的貨品....因為佢下了訂...所以我推了....唉....都係怪自己笨先知有咁既損失....真的感謝你們兩位的寶貴意見!! 本人非常感激....

更新5:

還有在郵件中, 我有提過叫他報警...我很樂意去配合....因為不是我不履行交易....

更新6:

正確....如你們所料, 他是沒有任何回覆的....基本上在8月5日是我們的交易期, 己經過了, 我出email給他只是怕日後有什麼追討, 保護一下自己, userwhat, 請問你說三天內不回覆我都要留貨是什麼意思? 我不明白, 是不是我不可把我的貨售給其他買家? 要一直等到他回覆唯止?

更新7:

多謝兩位的指點, 兩位的參考意見都十分有用, 我不懂選誰為最佳答案, 交由網友幫手投票,...再一次感謝兩位的意見....祝你們生活愉快....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匿名(或閒人)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正跟一名買家進行一單私人交易, 買家到我倉睇貨, 即日決定了買我的貨品,而且還下了五百元訂金。宜家可以話唔要就唔要嗎?? 我想問點樣可以追討?? 如用法律途徑又可唔可行呢?

答:其實答案非常簡單,就是按 peterchan 知識長所言,充公對方那五百元訂金,算他撻訂便了事!

根本無需再跟對方糾纏,對方既然自願放棄完成雙方議定的合約,那自然是你殺訂了事!這些貨物你有全權處置的權利,對方毀約在先,無權再置喙!

對方所付的訂,是全部貨物共值一萬六千元的訂金,非其中一件貨物的訂金!故他如不付清餘數,你自然無需給其中一件貨給他,相反他如付清全數,則他當然可以祇取其中部分貨物而放棄其他的!

現在對方不付全數,當然可以充公他那五百元訂金而不需讓他取走任何貨物!(試想像一下,有人購買一個物業,付三成大訂後不付清尾數,卻要求業主分割廁所給他以抵銷訂金部分,有可能嗎?)

對方說那五百元是那張檯的訂金,請他出示證明!當然他無法出示這些證明,因你電郵給他時的內容是 X月X日攜同餘款一萬五千五百元取貨,而且附上全部貨品的照片!對方如不交出餘款一萬五千五百元,則基本上屬違約並放棄取貨和訂金!

對方說報警請他報去吧,因警方是不會受理的!錢是他自願給你的,你何騙之有呢?他願意以一萬六千元購入相關的貨品並支付五百元的訂金,你貨已備好待他清數提取,你何騙之有呢?除非你收訂後無貨交,而又不退回訂金,才有被控詐騙的可能!

你無需要再理會對方的說話,價錢平貴新舊全屬廢話!很明顯他事後覺得後悔,或覺得貨品不合用,但又不想損失五百元,遂在你眾多貨品當中隨便揀選一樣他認為合用的來抵銷那五百元!

現在你應該向對方發出最後限期的電郵,限他某日期前到來付清尾數和提取貨品,否則作他毀約處理而充公他的訂金,並保留將所有貨品轉售的權利!

至於向對方追討賠償或強制要求對方完成合約一事,則大可不必!因如 UserWhat 網友所言,你根本難以證明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損失!

嚴格來說,你們連正式合約都無,雙方無簽署,祇得一個電郵,要如何確證你們曾立約呢!相對來說,對方面對同樣的境地,這個電郵其實無法證明甚麼,他亦不能單憑這個電郵向你追究!除非他付足一萬六千元而你卻不能交出貨物!

2011-08-06 21:14:29 補充:
樓上 UserWhat 網友的意見非常正確!
那個巧合地對你的貨物有興趣的人,有機會是對方在試探你!不過看來你也是誠實的人,在問題未清晰前也是按前約行事,故不論究竟結果為何,都跟你現在情況並不相干!亦實在無需為未能將貨物售予另一人而婉惜!
你要求對方電郵回覆你取消交易,是絕不會得到回應的!因對方如依言回覆,豈不自承放棄合約和訂金,要知對方如今的說法是向你訂那張檯啊,故那有回覆你取消交易之理呢?

2011-08-06 21:14:49 補充:
事到如今,依在下之見,對方將會不了了之,不會再跟你接觸的了!訂金你可以充公,待交易日到期時你再發電郵給他,表明由於他未能依期付清尾數提貨,合給已經取消,訂金亦不會發還!這些傳真予對方的電郵要保留一段時間,但貨物則可以自行處理或轉售!
其實以在下估算,他原本有意買入你的這批貨物,但落訂後可能改變主意;可能未能籌集資金;亦可能真的覺得那些貨不適合,故拒絕履行合約!但他又不欲損失五百元而又明知你不會退訂金,故才希望在你的貨物中揀選他合用而價值相若的貨物,他的選擇是那張檯!他原本想唬嚇你或欺你怕麻煩,願意把那張檯交給他了事!

2011-08-06 21:14:57 補充:
但由於你的堅持加上對方亦明白到他無任何理據,故最終對方都祇有自願放棄那五百元了事!這是在下的意見,如後事發展另有不同,需要在下給予意見的話可以隨時來信討論一下!

2011-08-06 21:16:50 補充:
對不起!一時手誤!補充第二段中是「合約已經取消」,非「合給」!請諒!

2011-08-08 21:44:38 補充:
三天內不回覆我都要留貨是什麼意思? 我不明白, 是不是我不可把我的貨售給其他買家? 要一直等到他回覆唯止?

答:如此理解並不正確!除了樓上網友所言的交易限期外,其實重要的是你自己爭取主動,決定最終交易的日期已非任由對方拖延!
你無需理會對方任何說話或有否回覆,簡單地歸納為你定出一個最後限期並以電郵告知對方,如到時仍未收齊貨款交貨則合約正式中止,已交的訂金會被充公,雙方再無轇轕!未能完成交易的貨品你當然有全權處理!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8-04 5:32 pm
佢話想要其中一件貨, 但其他唔要, 因為佢有訂, 咁佢宜家算唔算撻訂? 我可唔可以充公佢d訂?
2011-08-04 5:23 pm
等到x月x日就充公佢$500訂. 賣過俾第二個.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20: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04000051KK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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