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糧問題 !!!!!!

2011-08-04 3:26 am
我之前依間公司 返5天工作日 6月28號 返工

7月27號遲職 28號唔洗返 但係28號出糧 出了8千

7月>>有31日

佢計我27日薪金 >>> 6月出左

但係佢扣埋我28同29號 (30同31號)>> 點解要扣 呢2日本身唔洗返休息日

我本身有 加班同 勤工未出 果到有千2 佢扣埋 都有我寄返 百幾元比佢


回答 (4)

2011-08-04 4:19 am
✔ 最佳答案
你7月27號辭咗職,28~31號就唔係公司員工,點解呢幾日要出糧俾你?

唔好去追了,你做超過一個月自己辭職,無俾公司通知期,計正公司可以要你補返一個月工資過佢!
2011-08-13 1:06 am
6月28上班,7月27可以即時通知唔做,不用通知期,因為勞工處唔係計個月有幾多日,係假如呢個月2號,咁下個月1號為之一個月.......所以你應該獲得薪金係6月28至7月27日呢段期間,

加班方面,如合約有講明無論新入職定舊員工都有,就有權追討,但7月28~31日人工係絕對無可能比你,勤工亦是,人地出糧日係28號,28號係指假如你going on做落去就比埋7月整個月,但既然你27號走了,做咩要比28~31呢4日糧你?

2011-08-10 12:22 am
您到職期起計, 過左1個月先辭職, 勞工法規定需要最少7天通知期 (或7日代通
知), 所以公司扣您7日人工係合理+合法。

由 Jun 28 - Jul 27 呢段期間共有 34日 (有薪)
扣除7日通知期, 即係公司只需要出 27日糧比您

至於 OT/ 勤工屬員工福利, 您未過 probation (一般3個月, 視乎您合約點簽) 未算係公司嘅正式員工, 可以唔比您

亦請您自己搞清楚, 就算公司唔同您計較7日代通知期, 您最後工作日係 Jul 27, 咁請問 28-31 嘅人工點解要計比您?

其實係您誤解左以為公司28號出糧日, 所以故意揀27號辭職人地就要出晒成個月糧比您, 咁就著數左4日唔駛番工有糧出。事實係您 Jul 28 已經唔駛再番工, 咁就會 Jul 27 截數。


2011-08-10 00:40:44 補充:
SORRY, 再睇一次您個 case, 您嘅人工應該咁計, 公司無需扣您7日代通知金:

Jun 28 出糧果時如果係 full-paid 一個月比您的話, 即係已經出埋 Jun 28, 29, 30
所以您 July 27 係番最後一日的話, 7月出糧就會計番 July 1 - July 27 共27日糧比您, 而唔會係您以為嘅 31日。

唔駛7日通知離職係因為 July 27 當日仲係一個月內, 所以係即時/ 一日通知就得喇。

2011-08-10 00:42:47 補充:
咁您要睇番自己係邊個 case 因為您寫嘅問題內容唔太清楚。
2011-08-04 12:31 pm
現正進行一個有關就業調查網上問卷

敬請各位能夠抽空參與此調查
此問卷只花閣下5-10分鐘
各下所付出的時間將會對此調查做成莫大的幫助

>>>問卷按此<<<

完成問卷後將會有專人聯絡, 提供工作機會介紹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8: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03000051KK0109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