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救生員
個判頭搵我番工時
我講明左只番7月同埋要即pay
之後佢就話一人一個條件 頭5日出一次糧
之後每10日10日咁出1次糧
我亦答應左
我做到7月31號 應該係係最後一次出糧
但佢e家又話公司唔肯出糧比佢
所以比唔到錢我
又作一大推藉口黎拖我
請問咁樣算唔算拖欠薪金?
另外想問警告信可唔可以當作扣人工ga理由
因為到我做完左個7月 佢先講警告信1封200蚊
但我從來無親手收過警告信(如個管理公司直接比封信判頭)
而我毫不知情 咁姐係可唔可以作為扣我人工為理由?
我時薪40蚊 每日做13.5個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