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放工及賠償問題

2011-07-29 10:24 am
本人於大半年前在高處工作時跌下, 導致手骨斷裂, 醫生不建議本人返工, 但是本人不想再放工傷假, 可以嗎? 對將來賠償會有什麼影響???
又如果本人在工傷假期間繼續工作, 而又給公證行影到相, 會有什麼問題出現呢??

回答 (4)

2011-08-02 9:26 pm
✔ 最佳答案
既然醫生簽發休假證明,即表示這段期間屬於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必須缺勤,如果你執意放棄工傷病假選擇返工,雖然補償條例上並無明文禁止;不過在工傷補償項目當中,或多或少都會影響了判傷時的主觀感覺,因為你太快復工可能會令醫生錯誤判斷你的創傷嚴重性。況且你的意外是由高處跌下,如果個案涉及僱主或其他人為的疏忽成份,你將可以另外再追索疏忽責任賠償,在疏忽賠償的計算項目中,將會很大程度的影響了應得的賠償金額。 如果於醫生簽發休假期間選擇返工,那你必須要放棄這段返工期間的工傷病假;若然你在領取工傷病假期間,同時間再受聘工作且接受任何酬勞,則屬於訛騙,除了被人質疑你的創傷影響了補償和賠償外,還需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
2011-08-07 10: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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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30 8:45 pm
相信阁下现在仲有0.8病钱拿,根据你没有拿5份4糧之前,你在你雇住公司簽一份文件就做你工傷期間你不可以有其他工作和收益,否則雇主有權追回所出0.8的工資,雇主有權賠償一切,既然你傷勢未好電解要開工,希望你能褞到變博理据去推翻勞保和公正行的一切,你而傢仲有0.8工資拿,你就要計續休假直到你傷勢好轉爲止,以上只可以作參考之用並不可以做任何用途並無其他利益,網絡世界很難將一一告知,有問題可以直接聯係qq673809069,相信你的 病假最少可以放一年多 本人非常同情受傷工友以上有任何問題與本人無關。。
2011-07-29 5:29 pm
受左傷,就好好休息,還顧著其他的做什麽,小心好唔返。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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