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 申請破產有無年齡限制?
答:無!祇要是已成年的欠債無力償付人士,都可以自行申請破產或被債權人主動申請你破產!
2) 如被告因年紀大無能力工作又無錢還債, 可以申請破產嗎?
答:當然可以!如上所言,祇要資不抵債再無能力償付,都符合申請破產的條件!
3) 債主有權拒絕債仔申請破產嗎?
答:有這個機會!但要在特定的情況下才有足夠理據要求法庭暫緩頒布破產令!
如債務人有抵押品在某債權人的手上,當債務人貿然破產會影響這名債權人討回債務的權益!其次是債務人擁有某些專業資格,當他破產後將無法繼續通過這些專業去賺錢,大大減低他收入的數目而對債權人收回債務不利!
但基本上祇要債務人無任何資產和高收入的職業,基本上債權人不會反對他破產而法庭亦不會接納反對的呈請!
4) 如申請不成功, 又無錢還債, 法署會如何處理?
答:問題中「法署」是何所指呢?是指「法律援助署」還是「法庭」呢?
如果是指法援署,則無如何處理之虞!因法援署是不會處理破產的個案的!
假設你未能成功申請破產,又無力還債,便還原基本步!即一切並無改變,你的債權人將如常你追討債務!
5) 如成功申請後, 債主可否在四年後再次追討餘債?
答:不能!所有已登記在該破產令上的債務,不論清還與否,甚至一毫子都未還過,都可在四年破產期滿後一筆勾銷!破產者在解除破產令後再無承擔該等債務的法律責任!
故此在申請破產時,切記要將所有債務一次過填妥,千萬別遺漏!否則無登記的債務不受該破產令的豁免償還機制所保障!
即是這些債務仍然有效,你在破產期間雖然不需要作出還款,但破產期滿後對方可以重新向你追討,那些不受破產令豁免保護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