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補助期間又打工的問題

2011-07-28 7:04 am
請問
因為我前一份工作用許多時間及勞力換來高薪
所以現在領的失業補助有兩萬五
在這期間我可以打工嗎?

因為失業補助上有規定給付金額之扣除
有提到收入超過基本工資時會...後面看不太懂
請幫我解答!!

感謝

回答 (1)

2011-07-28 7:26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無小孩無失業配偶
可能你之前是第20級距42000投保薪資
所以你失業給付可以領42000*60%=25200
你要打工就是要低於17880最低薪資
打工薪資+失業給付25200要低於33600 <42000*80%=33600
超過33600部分會由失業給付25200裡扣除
也就是說打工薪資最高8400元

我比較建議你找正職工作,直接請領提早就業獎助金
你這樣請領失業給付下去,會面臨到舊曆年&待業期過長問題
除非你不再循之前模式工作,打算找2萬5工作做就好
那你就依你原訂計畫走吧~


收錄日期: 2021-04-26 13:42: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27000016KK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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