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以下幾個問題:
1.本人父母應該怎樣才可再申請公屋?
2.假若把一切資產都轉名,與兩老無關係,哪請問還可以再申請公屋嗎?
3.本人現正與我姐一同申請公屋,請問會有幫助嗎?可以把父母的名字加入我的名單內嗎?
ps:本發問要求詳細解答.
更新1:
另補充當時以白表申請居屋,放售時間亦都是父母兩人的名字,已賣10年.
更新2:
擁有一店舖是指(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