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未解答你問題前我先解決你個人問題,在標題上你表明『我好想死』、末段又說『以家我好辛苦.有冇人幫下我,有時眞是好累,好想放棄』,我強烈感都你寫問題時情緒相當低落,有考慮自殺!希望我作答時你還沒有做傻事,建議你選擇不歸路前嘗試先聯絡以下組織:
1.人間互助社聯熱線
http://www.hkcss.org.hk/1878668/
2.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
http://www.sbhk.org.hk/b5_touch_service.htm
3.社會福利署--防止自殺服務
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family/sub_listofserv/id_suicidepre/
你必須先解決你自身問題,才有能力幫助你媽媽,否則你自我放嫌,你媽媽的處境只會更差!
對於你媽媽的問題,我有以下建議:
緊急的解決辦法
1.如果她的精神病以達到表面化讓鄰里都能察覺程度,你可以要求醫生寫入院紙讓你媽媽進入精神病院作徹底治療,只要你陳述你們現刻的居住環境絕對沒有條件讓精神病人作家居康復治療,醫生有九成機會給你媽媽寫入院紙;
2.應付家居暴力的威協,你媽媽未能入院治療前,可先申請入住和諧之家,辦法請依網頁內的指示
http://harmonyhousehk.org/chi/serviceimage/service2_chi.htm
長遠解決辦法
3.你阿爸再打你阿媽時應立即報警、驗傷,唔好再放過你阿爸,一定要堅持落案起訴你阿爸傷人罪,同一時間要求社工協助辦離婚,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唔俾你阿爸接近你阿媽(會包括不準你阿爸接近你們居所),相信你阿爸出獄前離婚手續已辦妥,你和阿媽仍會居住現有居屋,要去房署辦分屋手續只會是你阿爸,你亦不用擔心阿爸有機會殺你阿媽,法庭出咗禁制令,只要你阿爸接近你阿媽都可以報警拉佢。
現刻公屋政策,你阿媽若不和阿爸離婚是不夠資格辦分屋的,不止你一個人曾嘗試以死作要威要政府即時俾間公屋過佢住,結果都是失敗,幾萬人輪候緊入住公屋,如果你話想死就可以有人幫你立即得到新居住單位,我敢保證跟著會有幾萬人都會表示想死!我可以肯定告訴你:你阿媽留在阿爸身邊的被殺機會必定高過離婚後被殺。
你阿媽今年只有58歲,遠沒資格即時入住政府安老院,現時申請都必定要等多7、8年至有機會,輪候入住安老院的長者仍有很多,你阿媽要等多7年至夠65歲,才是法定的長者。
你媽媽是長期病患者,可以要求社工給你阿媽申請鄰舍家居服務,會有人每天給你媽媽送飯、定期陪你阿媽去覆診。你本人還年輕,不應以照僱阿媽為名,拒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