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BOBO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申請離婚,已分居多年!但對方因想申請公屋,要求兒子嘅撫養權作申請,但兒子仍跟我住及生活!將來會唔會有影響?
答:當然有影響!
由於你們尚未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對方跟兒子聯名申請公屋,會對他日離婚時撫養權分配方面造成事實的證據,即父子聯名申請公屋,這對你取得兒子撫養權大大不利!
這個公屋申請是以他們父子去作出,即等同父親表明願意跟兒子共同生活並已作出實際的行動!假若成功入住公屋亦即已解決了小朋友的住屋問題,相反如兒子跟你生活或許仍未有固定的居所!故這點已對你爭取撫養權帶來不利!
還有一點,假若你容許他借用兒子之名義去申請公屋,撇開對方將來會否接會兒子同住或爭回撫養權!那當你有朝一日也希望申請公屋時,你將失去這個機會!因令郎已列入公屋的居住名單之中,將無法再跟你聯名申請!
縱使對方無意爭奪兒子撫養權而志在公屋,但令郎跟他成功申請公屋後卻並未入住,若被房署揭發同樣會惹上麻煩!對方以不實資料申報已經違法,令郎雖然祇出名但亦或會被房署列入違例者和已享用房屋福利的名單之中,這對他日你們或他將來以自己家庭的需要申請公屋時,可能造成不良影響!
更甚的是兒子原本在你們分居後一直跟你生活,但你因某些原因讓兒子跟對方聯名申請公屋!對方他日在家事法庭辦理離婚和爭取撫養權時,可以說你無意要求兒子的撫養權,因你願意讓兒子跟父親聯名申請公屋可作證,表示你根本已打算放棄跟兒子同住!到時對方如此反咬你一口,你百辭無辯啊!
故以在下之見,你既不願放棄兒子的撫養權,便應當拒絕對方的這個要求(你告訴他你跟兒子也有申請公屋的打算,恕不能助他)!
千萬不要心軟,更不要以為祇是出個名去幫忙問題不大!因事態的發展有時會超過你的估計和掌控能力之內!請千萬小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