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8/18加保77年5月3日退保
(2).77/05/27加保77/11/30退保
(3).77/12/05加保77/12/21退保
最後是再98/02/23加入現在的公司一直到現在>想請問大大们幾個問題?
要在工作幾年.才能退休?一定要滿25年跟60歲吗
媽媽年資的算法是從75年度開始算起嗎?那是不是102年6月就滿25年跟60歲的資格
因現發生公司要將媽媽所在的製造課賣給其他公司
媽媽害怕舊制勞保會領不到?不知要不要先辦退休?還是資遣?留在原單位?
新公司會承接媽媽的舊制勞保年資嗎?
如留在原單位.新公司有權利要媽媽改為新制嗎?那之前累積舊制勞保年資?
是誰要承接?
更新1:
最後是再98/02/23加入現在的公司一直到現在 更正是78年2月23日加入現在的公司一直到現在
更新2:
退休條件有兩種:(由勞方發動主動權→自請退休)、 (由雇主發動主動權→強制退休) 以媽媽的年紀與78年2月23日加入現在的公司一直到現在(哪一種退休方式較有利) 如是由雇主發動主動權→強制退休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嗎?還在養孫子
更新3: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依第16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17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可以要求以舊制到滿25年的年資再自請退休嗎?或是需要嗎? 因媽媽已滿連續服務滿十五年以上,並且年滿五十五歲者,方可向雇主請領退休給付的條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