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因為前方有一台機車 ,突然急煞,我也跟著急煞,我沒撞上他, 有保持安全距離,很好。 可是我被後方的機車撞上,導致我向前滑行。 一般來說,完全責任的事故類型大多為追撞、闖紅燈、開啟車門、路邊起駛、逆向行駛…等等。因為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或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駕駛行為,導致這場車禍,所以對方應負完全肇事責任。 剛好後方有巡邏警察,馬上叫救護車!!
我只有多處擦傷,可是撞我的那位昏迷....
這樣是我的錯嘛!!!?
後來撞我的那方說我騎太快...
心中有兩個想法~~如果我騎很快,對方騎很慢,那所謂的安全距離不就拉出來了!? ( 這個想法OK嘛!?)
如果我騎快,我急煞,撞上我!!那對方的速度不就跟我差不多!!
後來又說甚麼我急煞偏左!!她才撞上我!! 這樣我的錯嗎?? 無須理會對方無理的控訴,如果尚有疑問,建議先釐清責任。於事故一週後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事故一個月後可向案發地警察局交通大隊(或交通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再協調理賠問題。 個人體傷醫療的部分,可以申請強制險,強制險是無須區分肇事責任的。可直接向對方所投保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無須經由對方同意或和解。 就刑事責任而言,對方責任明確而我方確有受傷的話,刑法過失傷害必成立。提告不一定對受害當事人有利,但肯定對肇事當事人不利。建議可先安排調解看看,如果調解不成,就可以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利用刑事(過失傷害)的罰則來逼迫其民事(損害賠償)的和解。 以上供你參考,大師兄的觀點永遠都是以和為貴,請慎思;若有任何車禍或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