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責任制是否違法?

2011-07-23 11:13 am
我現在在一家室設公司工作
每天工作都超過晚上12點,常常到凌晨1點多
這陣子已經三個星期沒休假了(六日大約下午兩點左右進公司)
請問公司這樣是否違法呢?

ps.
1.沒有加班費
2.老闆是否可以說是"責任制"(說你自己做事沒效率諸如此類的說法,但明明就是事情做不完...)就沒事?

回答 (3)

2011-08-01 9:24 pm
✔ 最佳答案
誠懇回答你...
公司以「責任制」剝削勞工權益部分,現行勞動基準法明確規定勞工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雇主如需勞工延時工作,除應依法定程序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實施外,並應徵得勞工本人同意。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此外,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例假工作。雇主不得恣以「責任制」為由,要求勞工超時工作或任意使勞工假日出勤,違反者,除依法處六千到六萬元之罰款外,並要求雇主立即改善;未改善者,將連續處罰,決不寬貸。(由原來處罰鍰新台幣6千到6萬元,提高為2萬元到30萬元。(已三讀通過但是尚未公佈實施日期)
申訴單位:所在地政府勞工局


備註:責任制行業需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而非是雇主說了就算~~~目前才有38種業別(北市)屬於責任制,
因篇幅過大本回答區有字數限制,無法一一列出,版主若有需要請來信通知. 祝順心
2013-11-26 7: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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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4 5:10 pm
在法律上是違法,你可申訴,也會成功,但在實務上室內設計公司大都是這樣,但你比較嚴重,申訴成功你可能公司也待不下去,日後關係也不好,因為室內設計都是小公司,一個人力量太小,你也可以選擇再換工作,如你是人才公司會留你並會加薪,如你不是人才公司說不一定是故意這樣請你自動離職,免遺散費,你可再觀察判斷一下,再做決定是否申訴打壞關係但日後會離開,或是自動離開換公司看公司反應。如是可學到很多東西,暫時忍耐只要體力夠就全力以赴,等學的差不多再跳槽加薪。如學不到東西那考慮離職。如體力不夠就再找工作看。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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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23000010KK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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