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作年資與年假增長問題?

2011-07-22 6:30 pm
各位好
小弟在某公司工作滿四年,合同列明每年有12天年假,想請問各位,印象中好以往的公司,係做滿3/4年會加一日年假,呢個係法例規定,定係每間公司政策不同!!! THZ

回答 (2)

2011-07-22 7:07 pm
✔ 最佳答案
如果以勞工法例中規定,僱員為公司服務滿4年的話,他可享有最少9天有薪大假.以你情況看,合同中列明每年有12天,某程度上,僱員在頭六年都是著數左(對比勞工法例最基本要求),但在第八年年滿時,你公司就是犯了法了.

以下對比表,列明了公司必須最低要比的大假日數,公司可以比多過佢,但比少就不可以.故此好多公司統一了它,所有僱員一入職均是每年有14天有薪大假,以免找人手時時刻刻re-view年資對比大假,又或從而簡化計算或向僱員講解,亦作為僱員的額外福利.
服務滿年期可亨有的有薪年假日數172738495106117128139或以上14
參考: 勞工處
2011-07-22 6:54 pm
僱佣條例第四章中的《有薪年假》列明: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日數按僱員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服務年期 與可享有薪年假日數:
1 年至2年 — 7日;
3 年 — 8日;
4 年 — 9日;
5 年 — 10日;
6 年 — 11日;
7 年 — 12日;
8 年 — 13日;
9 年 — 14 日;

而做滿3/4年會加一日年假,只是個別公司的政策,與法例無關。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9: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22000051KK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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