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WING KIN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期(4年)滿後,有正職,原則上要多久才可申請貸款,當然是之前沒有欠債的銀行或財務公司 ?
答:在下作為一個已解除破產令快十年的曾破產者,較為認同 Edmond 網友的意見!Frankie 網友的說法過分樂觀了!
當然最主要考慮的,是借貸的數目和性質!如數目不大,則能成功獲批的機會會較高!但假若貸款的數目較大,如樓宇按揭等,則基本上絕不可能成功獲批!
舉例如申請數以十萬計的貸款,銀行和財務公司在收到申請人的資料後,除聯系環聯的個人信貸紀錄外,更會向破產管理署作出查核以確定申請人曾否破產!而破產管理署中的官方紀錄是永久存在,不會隨著時間久遠而取消的!
別以為一間有規模的大銀行或財務公司,會不知道環聯的資料是有保存期限的吧?故環聯無紀錄不代表申請人債務正常和理想!當向破產管理署作出審查,申請人過往的破產紀錄便無所遁形!縱使申請的銀行非破產時欠債的都一樣!
而且坊間更有一些提供詳細破產和負債資料的資訊公司!專門收集曾破產和清盤的個人或機構債務狀況的公開資料,這些資料亦不會隨著歲月而自行銷毀!差不多所有財務機構都有選用他們的服務,故理論上曾破產一事實在不會隨著破產令解除而告一段落!
不錯!理論上破產期滿經已是無負債的人!祇是債務祇因在破產法例的因素下得到豁免,其個人誠信始終是徹底被破壞!
有意見認為取得破產解除証明書已是既往不究,從新開始!但實際上有否這文件的處境都一樣!
最簡單的就是嘗試去向銀行申請一張信用卡,看銀行可會審批就知道!以在下的經驗,別說信用卡,就算配偶想申請一張附屬卡給我,也被銀行一口回絕,原因當然就是我曾有破產和壞賬的紀錄!在下現在同樣有正職,銀行亦有以十萬元計的存款!但結果....!
那曾破產者是否必定難以取得借貸呢?
這也不一定,假如他能提供抵押品,如物業、股票等,又或在銀行擁有大額定期存款,再加上有合資格的擔保人,那或有成功獲得批核的機會!祇是必定困難重重,而且息率或會較他人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