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馬里缺糧,兩地區宣布饑荒,是否慈愛耶神的旨意還是佛教因果?

2011-07-22 3:45 am
索馬里缺糧,兩地區宣布饑荒,是否慈愛耶神的旨意還是佛教因果?

回答 (3)

2011-07-25 8:12 pm
✔ 最佳答案
這個世問充滿著苦。生是苦。老、病、死亦皆是苦。與怨憎者會面是苦,與所愛者別離亦是苦。又希求而不能得亦是苦。事實上,不離執著的人生是一切皆苦的。 此稱為苦的真理(苦諦)。此種人生之苦,是如何產生的呢?那無疑是由纏於人心的煩惱而起的。若追究其煩惱,則如此煩惱是由與生具有的強烈欲望而來。此種欲望乃以對生之強烈執著為本,而對所見所聞產生渴愛。又轉而亦願求死。這稱為苦的原因(集諦)。若將此煩惱的根本滅盡,捨離一切執著,則人的苦惱亦會消除。此稱為滅苦的真理(滅諦)。欲入滅苦的境地,必須修八正道。所謂八正道就是:正見——正當的見解、正思——正當的思惟、正語——正當的語言 · 正實——正當的行為、正命——正當的生活、正精進——正當的努力、正念——正當的記憶、正定——正心的統一。此八種被稱為滅慾望的正道之真理(道諦)。人們必須好好地體會這些真理。因為這個世間充滿著苦,所以只要是想脫離這種苦的人,誰都
要斷除煩惱。無煩惱與苦的境地,為有悟道才能到達。而悟道為一八正道始可得。有志於道的人。亦應知此四種神聖的真理(四聖諦)。因不知此四種真理,以致長期徘徊在迷惑之道而無休止。知此四聖諦者稱為得慧眼者。因此,應專心一致接受佛的教法,徹底理解此四聖諦的道理。無論任何時代的任何聖者,只要是真正的聖者,皆為體悟此四聖諦者,同時亦為教四聖諦者。明瞭四聖諦時,人們才能遠離貪欲,與世無爭,不殺生,不倫盜,不邪淫,不欺騙,不毀謗。不阿諛,不嫉妒,不瞋恚,不忘人生的無常,不離正道。佛僅示此四種真理以引導眾生。正確地身受此教法者,得依此四聖諦,於此世問真正開悟,而成為眾生的守護者、歸依者。那是因為明瞭此四聖諦,即可消滅一切煩惱之根本——無明之故。佛弟子依此四聖諦,得通達所有教法。並具備理解一切道理的智慧與功德,而對任何人皆能自在地說法。如眾生之苦有其原因,眾生之開悟亦有其道,一切法皆依緣(條件)生。依緣滅。花是集開花之緣而開,葉是集散落之緣而落。並非無緣無故而獨自開花落葉。因依緣而開,依緣而落,故任何事物,皆會變遷。無獨自存在的事物,亦無常住不變的事物。一切萬物依緣生,依緣滅,是永遠不變的道理。故變易、無常是天地間不動榣的真正道理,唯此是永久不變的。
那麼 ,眾生的憂、悲、苦、惱是如何產生的呢?那是因為眾生有執著的原故.執著財富,執著名譽利欲,執著悅樂。執著自我。由此執著而產生苦惱。有始以來,此世間有種種災難,加之無法避免老、病、死,故有悲苦。但追究其源,乃因有執著,才有悲苦,只要脫離執著,則一切苦惱悉盡消除。再追究此執著。則從眾生的心中,可發見無明與貪愛。無明就是看不到事物變易的真相,不明瞭事物的道理之意。貪愛就是貪求不可得之事物而執著之意。本來,事物並無差別。把它認為有基別!是無明與實愛的作用。本來,事物並無善惡,把它認為有善惡,是無明與貪愛的作用。一切眾生常起邪念,因愚痴而不能正確地觀察事物,執著自我而造成錯饒的行為。結果產生了迷惑之身。以業為田,心為種,覆無明之土,潤實愛之雨,澆自我之水,增長邪見,而產生此迷惑。總之,產生有憂、悲、苦 · 惱的迷妄世界,就是心。在此世間中,有三種錯娛的見解。若順從這些見解,則世間的一切事物將被否定。一為有人主張,人在此世間所經臉的任何事,皆為命運。二為有人說,一切為神所創造。三為有人說,一切事物是無因無緣的。
若一切由命運所定。則在此世間行善,作惡皆為命運,幸與不幸也是命運,除命運之外什麼都不存在。因此,人就沒有這是應該做,這是不應該做的希望與努力,世間也就無進步與改良。其次之神所創造說,與最後之無因無緣說,亦受到同樣的非難,若然,則毫無離惡行善的意志、努力與意義存在。所以,此三種見解是錯娛的。一切法乃依因緣生。依因緣滅。身心皆為因緣所成,故此身沒有實體。此身為因緣的集合,故為無常的存在。若此身有實體,則應當以隨意自在地使我身該如此,不該如此才對。國王在其國有權決定該罰則罰,該賞則賞,可隨自己之意去做。可是他不願有病卻生病,不希望老卻衰老,對於自身則一件也不能如意。
2011-07-23 3:01 pm
摩8:11 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人饑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可13:8 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地震、饑荒。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作生產之難)的起頭。
參考: Bible
2011-07-22 4:31 pm
亚当犯了罪,问题存在。亚当罪造成的问题,神是完美的。
羅 馬 書 5:12-13
12 这 就 如 罪 是 从 一 人 入 了 世 界 , 死 又 是 从 罪 来 的 ; 於 是 死 就 临 到 众 人 , 因 为 众 人 都 犯 了 罪 。 13 没 有 律 法 之 先 , 罪 已 经 在 世 上 ; 但 没 有 律 法 , 罪 也 不 算 罪 。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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