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faa.gov.hk/pdf/common/Form/sgl/GMG_Application_Form_Chi.pdf
2.2 學生必須是香港居民及沒有以個人名義或作為家庭成員的情況下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但已獲發給此項生活
津貼的學生,仍可領取其他形式的經濟援助,惟金額的總數不得過多。
大家好,,
我想申請11/12年度ge葛量洪生活津貼,,
我屋企有人領取綜援,而我自己係無領取ge,
根據以上ge指引2.2
請問我合唔合資格申請呢個助學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