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確實如果患上一些嚴重疾病,如癌症,所需既醫療費用十分高昂。例如治療所需既藥物,一粒標靶治療既藥都要$700一粒,一日需要服食一粒,已經要2萬多一個月。2年已經要差不多四十多萬。隨時花光自己及家人既畢生積蓄,而危疾保險就可以有個保障,買個安心。而且市面上有些危疾保險有儲蓄成份,有事可以賠償一筆應急錢,無事可以當儲蓄於保險戶口內。
(1) 危疾保險係一筆過賠償,它沒有限制受保人於什麼地方或國家接受治療。因為受保人收到賠償後,他們有權選擇如何使用該筆賠償。不過,有一項需要注意的是,受保人或需於香港醫院或化驗所等確診有關疾病,方可進行索償。
(2) 需要多少保額方面,沒有特定標準。因為危疾保障除了包括醫療費外,應同埋包括受保人於患病後的生活費等開支,所以因人而異。一般以個人3-5年的入息計算。因為你係一個全職主婦,或應以你日常家庭開支計算。如經濟能力許可,最好不少於50萬。因為始終在患病既時候,如有一筆較鬆動既應急錢,相對經濟及家庭壓力會較細,對病者及其家人都比較好。
(3) 如醫生確診保障範圍內承保既疾病,就會批出賠償,索償過程應在14天內。危疾保險為一筆過賠償。有某些疾病如原位癌﹐血管閉塞(通波仔)等疾病,則按比例賠償,如20-40%等。
2011-07-22 01:15:34 補充:
其實每個保障計劃對疾病既定義都唔同,有d係第三四期先定義為癌症,有人解釋為因為第一二期,及原位癌等,其癌細胞未有擴散既情況發生,可接受相關既治療,或未符合危疾既定義。但坊間已有些危疾計劃,當確診癌症第二期已有獲賠償,而且包括原位癌等。如果需要,我可以再比多D資料你。
2011-07-22 01:15:42 補充:
醫療保險只是以實報實銷形式作賠償,如因患病而需要住院治療的話,可索償有關醫療使費。與危疾保險不同。
要醫生確診是否保障範圍以內既疾病,如未經確診而做相關手術或治療,當然不能索償。但如需住院接受治療的話,相關醫療使費便可索償。
2011-07-22 01:15:48 補充:
PS: 如果你將於日本居住,就不建議你於香港購買醫療保險。但可以考慮購買危疾保險。及你有一個一歲大既BB,亦應關注人壽方面既保障。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