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版主您好~
1.您是否符合刑法62條自首規定?
A:所謂自首乃謂對於未發覺之犯罪 ,行為人主動向警察機關,司法人員或犯罪偵查機關承認所為犯罪,7/2星巴克已經報警,但版主在7/3號才向警察承認犯行,不符合自首的要件,這只是投案而已,法官只可視情況給予減刑,但不一定能減刑
2.本人在6/29.30 7/1這三天分別在五間星巴克門市偷了30幾個杯子,大概會被判怎樣的刑法?
A:三天內偷了5間星巴克30幾個杯子,因刑法連續犯已經刪除,故刑罰論上則以想像競合,數罪併罰,不罰前/後行為規定,故5個星巴克受害版主應該當5個刑法320條竊盜罪,因板主5次偷竊為5個行為,應依刑法50條數罪併罰
例如:每個竊盜行為都判1年,就是可能會判個5年有期徒刑
3.因為我有長期吃安眠藥的習慣,所以醫生有幫我開一張甲種診斷證明書,主要是寫自98年5月6日起於本院精神科門診接受藥物治療開立史蒂諾斯服用,近日疑似因服用此藥物導致夢遊現象,這是在7/4開的,並且立刻與醫師討論並換藥,請問這對案情會有幫助嗎?
A:刑法19條規定:行為時因無辨識能力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得減輕或免除其刑,重點在於版主在偷杯子的時候,是在夢遊嗎?還是偷杯子的時候無辨識能力或是辨識能力明顯降低,若是如此可依刑法19條減輕或是免除其刑,但如果再偷杯子的時候,精神狀態或是辨識能力屬於正常下,並不適用刑法19條規定減刑或免刑,所以有精神上的障礙即使有醫生證明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不一定可以減刑,要看您在行為的時候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參考法條:
刑法19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刑法50條: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
刑法62條:
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刑法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個人淺見還有疑問可再發問
2011-07-20 10:19:49 補充:
版主犯後態度,星巴克是否願意原諒你,都會影響法官對你"刑"的裁量
2011-07-20 11:07:27 補充:
新世紀法學家法研大會.....請問你你說會被判5年...是認真的回答我嗎?拜託你不要嚇我
只是舉例而已~不要緊張
竊盜罪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法官對於你一個竊盜行為可以判1ㄍ月2ㄍ月1年2年甚至是5年但最多一個竊盜罪不能判超過5年~~(因為你總共5個竊盜罪~所以要依刑法50條數罪併罰)
如果5ㄍ竊盜罪法官各判1個月~那就是要服5個月有期徒刑,了解嗎~~我只是舉例而已~不要緊張
所謂5年以下就是給法官的一個裁量權
所以我才說版主犯後態度,星巴克是否願意原諒你,都會影響法官對你"刑"的裁量
2011-07-20 11:09:19 補充:
我本來都不知道那些杯子是偷的,因為都放在櫃子裡,直到警局拿錄影監視到我的公司要資料時,我才知道原來那些是偷的,不是我自己買的,因為有很多都是重複的,我那時已經調到別間公司了,是我女友問我我才恍然大悟,才知道那些都是偷的...那檢察官會怎麼問我?我又該怎麼回答對我是最有幫助的?
A:你要提出證明你偷杯子的時候確實精神耗弱致無法辨識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否則如何取信法官
2011-07-20 11:12:28 補充:
還有我大概什麼時候會收到傳票開庭?這開一次就會結束了嗎?等的期間真的很難熬...
A:檢察官會先開偵查庭~然後會裁定起訴或是不起訴或是緩起訴~
如果檢察官裁定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就恭喜你了~就平安無事~下次注意點別再做出相同行為~
如果檢察官起訴,你就會收到起訴書,下一次就是開法官審理庭~然後就是判決有罪或無罪
2011-07-20 11:14:35 補充:
但幫我辦的那個警察他說看我還很年輕,也不想讓我有案底,他說辦我這種案子也沒什麼意義,所以他說讓我以自首辦,這有可能嗎?
A:原則上警察如此是違反規定的~沒事的話就沒事~被查出來的話那個警察算瀆職及偽變造公文書~是有罪的~~
2011-07-20 11:16:12 補充:
一定都是在藥效發作時犯的..但我只要在要睡的時候就會吃藥..所以有3次是早上1次好像是下午1次是晚上..
A:你要提出證據證明你是在藥效發作時犯的.法官不可能聽你一面之詞
2011-07-20 12:43:16 補充:
原不原諒你會影響法官對你"刑"的裁量
如我上面說的
2011-07-20 20:36:01 補充:
她們不會出面的~你要自己去找他們~~雖然竊盜是非告訴乃論~雖然跟他們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但如能和他們和解~也許法官會認為既然達成和解~代表星巴克願意原諒你~
2011-07-20 20:39:50 補充:
因為你偷星巴克杯子的事~畢竟是事實~
但你要用精神耗弱來減刑或免刑~你又提不出證明~只會讓法官覺得你要用刑法19條來逃避你的責任~毫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
2011-07-21 00:53:35 補充:
你要親自去跟星巴克和解道歉~表示你的誠意
打電話如何顯示的出你的誠意呢?
我要是星巴克當然也不願意和解
2011-07-21 08:17:48 補充:
有無悔意不是妳和我說了算~~
還要端看你表現出的悔意~~
所謂是否有悔意~
1.是否主動找星巴克道歉和解
2.你是否承認所為犯行
3.如何賠償星巴克損害賠償等等........
2011-07-21 08:19:30 補充:
起不起訴你是檢察官不是法官~~
檢察官只能裁定起訴.不起訴.緩起訴
法官只能下判決.有罪判決.無罪判決.不受理判決
2011-07-21 08:20:33 補充:
若對檢察官裁定不服如何救濟:
A:聲請再議
若對法官判決不服如何救濟:
A:上訴或聲請再審
2011-07-21 11:45:41 補充:
那就是等傳票~~在地檢署或法院再向檢察官或法官據實陳述~~
因為這個是非告訴乃論~就算和解也是不能撤回告訴~~
只不過你該做的你都做了也坦承犯行~且贓物也如數歸還~
現在只有看檢察官是否會依微罪不舉而不予以你起訴或緩起訴~
該做的都做了的時候~一切只能聽天由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