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左第2個男友. 他身上又是有前任女友英文名字.點算..(大家可以看返我之前的發問),我第1任男友都是有這個情況.
我有跟第2個男友傾過,他講明不會用其他紋身借了. 亦不會再紋上我的名字.
現在跟他發展當中,我是一個很執著的人,不過我不能相信會有1個女仔不介意男友身上有其他女仔的名字囉. 我跟他做愛的時候, 因他是紋在手上的. 當他有我上面的時候,我就看見他手上的名字..唉..他都話我是一個很執著的人和太固及自己感受的人.但我就是這樣的人.那可以怎樣.我個人一係就接受,一係就不接受. 沒有中間位, 黑白分明的.但已經跟他做了愛.都有發展空間. 現在為了這事分手值得嗎.
為何我識的男友都有這些問題呢. 是命運問題嗎...因上一次我都已很傷了. 為何今次識第2個男友又有這些問題.
都不明男仔為何那麼喜歡紋女友的名在手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