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法例訂明乘客若不佩戴安全帶,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2004年1月起,警方一般會以定額罰款告票檢控違例司機,並以傳票檢控違例乘客。
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屬於第227章《裁判官條例》內容,被告人可以書函認罪的罪行。與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如紅公仔過馬路 及 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一樣,少有判以最高刑罰。
因此你只要在書面坦白認罪,承諾改過,不會再犯,一般已經會輕判。如果你虛構任何理由,使法官認為你要狡辯脫罪,改為重判,反而不妙。
法庭會有信給你,通知你上庭日期,信內會附上書面認罪信,在限期前寫好了認罪信交回去(可用郵寄),就不用上庭。日後法庭會再有信通知你去繳交罰款,約數百元。
2011-07-19 07:44:12 補充:
點解會擺咗在工程學 ?
乜嘢工程 ?
『希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