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工作情形嚴重

2011-07-17 9:27 am
勞基法規定每兩週工時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
也就是一個月不超過一百六十八小時
但大部分作三休一的電子業工時是二百六十四小時
作四休二是二百四十小時
作二休二是一八十小時
通通違反勞基法
而政府都不管
這樣對嗎

回答 (3)

2011-07-17 6:41 pm
✔ 最佳答案
請不要把休息、用餐時間都算入,我發現你算進去了~


每兩週工時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84/14*30天=180時
以下3種都屬變動工時~按注意第30條
只要不違反遊戲規則就合法


♥作三休一是264小時=約22天,10時*22天=220時<180時+加班上限46時
♥作四休二是240小時=約做20天,10時*20天=200時<180時+加班上限46時
♥作二休二是180小時=約做15天,10時*15天=150時<180時

2014-08-16 2:37 am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1400703.pixnet.net/blog
2011-07-17 4:00 pm
可去勞工局申訴,要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可電話mail或是線上申訴,一般都會派勞動檢查局去,有超時就會開罰了.如公司沒有改善會一直累加金額開罰.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56: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17000015KK0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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