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我想請問這樣子 我行駛大條道路 她於小巷衝出 這樣子的對錯比例是
我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第2款「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路權的優先順序,提供給您參考:
1.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簡單為您說明,幹、支線道的區分,如下:
交岔路口若設有閃光紅燈或「讓」、「停」等標誌或地面上有倒三角「▽」標線之道路為支線道;
設有閃光黃燈或未設上述相關標誌、標線道路則為幹線道。
2.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
2.多線道先行;
3.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4.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我有請教過警察 ,警察是回答我 二方都有責任。現在是希望能了解責任歸屬
有一方定為肇事主因,而另一方是否有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或超速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釐清雙方肇責後,再談理賠問題。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因甲乙雙方都沒有駕照 所以想請教如果萬一談不攏 這樣子到法院的時候 誰的責任較多
無照為行政罰(即紅單告發),且與肇事責任的分析研判無絕對相關。
責任的有無,依路權的相關規定研判,非依駕照之有無。機車車主的傷勢為輕微擦傷 。
請注意!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對方的醫療費用部份,可先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強制險是未經和解即可申請且無須區分肇事責任的),供您參考。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須有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畢竟對方是傷者,我方適時的關心是必要的,建議先跟對方協調好,等初步分析研判表申請出來,釐清雙方肇責後,再談理賠問題。而後您就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屆時調解委員會會寄通知單給雙方,上面會註明日期、時間、地點,再依通知到場即可。,而後您就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屆時調解委員會會寄通知單給雙方,上面會註明日期、時間、地點,再依通知到場即可。後續若有任何車禍、車禍理賠問題可詳見自介,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祝順心^______^
2011-07-18 09:35:28 補充:
雙方都無照的情況下,請放心雙方仍可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且無照只是行政處分也就是罰鍰,與肇事責任無關,不過要有心理準備的是對方之後去申請強制險,您就會因為無照而被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不過代位求償也是要依肇責比例來求償!
舉例來說,假設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為次因,依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的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而論,主因為七成責任,次因為三成責任。
對方申請強制險金額假設是1萬元,那保險公司只能向我方追討3千元。
2011-07-18 20:10:35 補充:
是否會補開紅單,是由警方做決定的,保險公司無法管警方是否有開紅單給您。另外肇事比例部分建議您參考初步分析研判表(保險公司同樣的也會依初步分析研判表做參考);若保險公司要向您代位求償,請您一定要記得還要乘上肇事比例,不然保險公司若故意不跟您說的話,您不就成了冤大頭了嗎。
2011-07-18 23:15:03 補充:
在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就可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建議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上面會註明您該到哪個地址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祝 順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