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laineC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是男方朋友,我想問如果男方同女方離婚,女兒跟母親,佢地宜家申請緊公屋,已經等左2年幾,咁男方等有左公屋先再申請中轉房屋快D定係自己一個申請公屋快D.!?
答:在下曾在你另一問題中提供意見!按該條問題的資料以為令友已成功入住公屋,但如果令友在成功獲得編配公屋物業前離婚,將無法繼續申請和取得公屋租約!
因為如他離婚後變回單身(女兒歸女方撫養),當日申請公屋時的三人家庭組合經已不存在,那將無法繼續現有的公屋申請!因他已不能出示結婚證書和女兒的監護證明,結果是房署會拒絕他原有的申請!
故不存在公屋如何分配或由誰居住的問題,亦無等待成功獲編配公屋才申請中轉房屋的問題!因為根本離婚後都不能繼續原有以三人組合申請的公屋!
那他能否轉而申請單人公屋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先要他符合申請單人公屋的條件,而且要從新開始輪候,之前三人公屋的輪候時間不會計算在內!
同埋中轉屋係咪得6個地方有,呢D中轉屋有冇話住幾耐要搬走?
答:由於寶田中轉屋已全數轉作公屋出租,而葵盛的中轉屋亦已於上年清拆,故現存的中轉屋或許不足六個!餘下的中轉屋地點和詳細的資料相信要向房署作出查詢!
基本上中轉屋的租約祇為期一年,期間並要繳納市值租金!如一年約滿後仍有住屋需要,房署通常會容許繼續租住,以後租約也是按年審計!
居於中轉屋時可同時申請公屋,理論上可以住到成功編配公屋時才遷出!祇是縱使令友符合單人公屋申請資格,可是輪候期卻非常長!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7-13 19:56:47 補充:
-咁如果佢地等到有公屋先離婚又會唔會快d!?
答:理論上會!但有這個可能嗎?他們能夠容忍到成功申請公屋嗎?而且如在下在你另一問題所言,這公屋租約將屬於擁有女兒撫養權的女方,這對男方有何益處呢?徒然浪費了自己申請房屋福利的機會(因他已用自己名義申請到公屋,祇是要讓給女方,但他成功申請一事已是事實)!
-咁男方住左中轉屋.咁等公屋既時間係由頭計過?
答:對!不論他未成功取得公屋租約後申請中轉屋,還是真的取得公屋後再離婚將公屋交女方住,他要申請單人公屋都是從頭開始計!
2011-07-13 19:57:22 補充:
-順道一問,如果女方有証據指明男方有第3者,咁膳養費會唔會比多d?
答:不會!贍養費祇計算受惠一方的實際需要,亦要衡量男方的經濟能力!男或女方的出軌行為都跟贍養費數字無關!
2011-07-13 19:57:30 補充:
如果以男方咁既環境,又破產,每月收入一萬,又住係中轉屋.要交租同其他費用,咁官會 判比幾多膳養費(大約)?
答:這個假設性的問題涉及兩個部門,就是破產管理署和家事法庭法官的命令!
基本上由於男方受制於破產令,算破產管理署容許他將全數收入都作為個人開支,和支付贍養費而無需上繳還債,他的生活仍將非常艱苦!假設破產管理署容許他於破產期間向前妻和女兒支付贍養費,以七歲小童的日常開支計,約為三、四千元左右!餘下的才是他個人的生活費!
如在下另一問題中所言,縱使男方在破產期間無能力支付贍養費,但法庭有權記下數目待他破產解除後才償還!還可以加上利息,而且到時女方仍然有權要求增加贍養費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