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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80年代研究癌症的的一個最大的成就,是發現人體細胞內天然就存在著一組能使細胞發生癌變的癌基因。現在,科學家已經能夠在膀胱癌、肺癌、結腸癌等二十多種腫瘤病人的細胞中分離出癌基因。癌基因在正常情況下非但無害,不會發生癌變,而且對正常細胞的生長和分化起著重要的作用。為什麽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得癌症?癌基因為什麽不會隨便發生癌變?這就說明人體裏天然就有著制止癌變的能力。我們可以把這種能力歸之為生命的自組織能力。既然人體裏有這種能力,就可以想得到是因為各種內在或外在的原因,幹擾了體內制止癌變的能力,誘導癌基因發生癌變。所以,只要我們能夠使制止癌變的能力恢復正常,就不怕癌症了。研究發現,有許多患癌病人可以帶癌生存,就是因為他的制癌能力與“生癌”能力相持,誰也勝不了誰;有的被判為晚期癌症者逐漸恢復,甚至使癌腫完全消失不再復發,就因為這種能力勝過癌變的能力。由是觀之,如何知道什麽是正確的治癌方法,什麽是錯誤的治癌方法了:凡是有利生命的自組織能力的治癌方法就是正確的;凡是損害生命的自組織能力的治癌方法,就是錯誤的。
癌症患者第一要冷靜對待自己的疾病,不要病急亂投醫,焦急、恐懼,有害無益。我訪問過許多醫生認為必死無疑的癌症病人,也看了很多醫生關於癌症病人存活的研究,有的都說是晚期了,醫生給判斷沒多少時間好活了,但二三十年活得好好的。有的癌腫還在,有的癌腫消失。過去都採用手術切除來治癌的,很多人因手術後更快復發,使臨床醫生感到驚奇。當然不排除有的癌症患者切除後沒有再復發。然而,誰也沒有辦法證明這是切除的療效。因為,切除只有損害肢體的健全,沒有辦法證明它能提高抗癌能力。因此,這種癌症不再生的原因只可能有二種:一是該腫瘤本就不是惡性,是判斷錯誤;二是病人本身自組織的抗癌能力增強。不要把治癌的希望寄托在手術切除上。如果,有的癌生的部位不好,馬上會影響生命,那當然要馬上做掉。不過,手術前必須極其慎重斟酌。既然癌症是細胞中癌基因變異,手術只能切除生癌的部位,不能把癌基因變異的原因切除掉,過去有的人認為術後復發或擴散是因為手術做不乾淨是不對的。這是因為病人受手術的損害,術後之所以復發,甚至使癌細胞更快生長,是因為降低了生命自組織的抗癌的能力。
假設,現代醫學的癌成因論是正確的:人體無論哪個部位都由細胞構成,每個細胞裏都有癌基因。某些條件下,癌基因不受管束,就發生了癌變。所以,無論人體的那個部位,連流動著的血液、淋巴液,也都會發生癌症。人體以細胞為最小單位。它組成了各種各樣的功能器官。這些器官的功能活動,構成了生命的活動。器官活動直到生命的終結,構成器官的細胞卻不斷地新陳代謝——老細胞死亡代之以新的細胞。人體各個器官在生産新細胞的過程裏,由於各種不可知的原因,也會生産出一些不合格、不成熟的新細胞,最容易導致癌變。如果讓這些不合格的新細胞登上它的“工作崗位”,它們就成了癌細胞的“候選人”。絕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不成熟的細胞在登上“崗位”之前,生命的控癌能力就會將它們淘汰出局,都不會變成癌腫瘤。生命的這種能力,猶如工廠裏的産品檢驗員,未等這些“候選人”進入“崗位”,就把它們處理掉了;即使有一些因檢驗員的不小心,“次品”被混作“正品”。這些“正品”也會時時刻刻遭受清除。人體生命除了“檢驗員”之外,還有多種的監督部門。生命組織的管理,當然比工廠的管理更為復雜。新陳代謝導致癌細胞的産生,只是其原因的一種。
患癌為什麽會被認為是必死無疑?其元凶就是一種以軀體為生命的思想。癌附著在軀體上,醫生便會認為唯一的方法是切除。豈知軀體只是生命的物質依附,不是生命本身。身體靠生命的存在而存在,沒有了生命便會朽爛。癌是因生命而產生出來的,沒有生命的軀體是不會生癌的。因此,被切除了癌腫的軀體,只要生命仍在,癌細胞還要産生出來。然而,原來癌細胞附著的部位已經沒有了,它只好另附他處。這才有了癌擴散。這說明切除癌腫塊治癌的手術,不僅治不了癌症,卻會治死生命。切除癌腫,不僅是切除部份軀體而已,而是在同時摧毀了一部份生命的自我康復能力,因而促進死亡。這不是患癌必死,而是治療的手段錯誤促進了死亡。
患癌不是必死,卻被錯認為必死後,一個最可怕的“副作用”是意識體系的自衛系統被摧毀。我們一聽到說自己得了癌症,便日夜不安。天天吃不下,睡不著,生命的自組織能力沒有辦法再從事抗癌,相反地幫助了癌腫塊的發展,所以,醫學家才會說,80%的癌症患者死於恐懼。這就是說,我們做科普時,把不知道的事,當作已經知道的,普及開來。患癌本來就像疔、瘡、癰、疽一樣,並不會致人死命的,我們卻把它宣傳得十分凶惡,結果就使得患癌的病人,活活給嚇死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