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問政府發放果6千元...經由律師事務所搞既iva還款期間....要唔要上繳???
答:理論上不需要!
因債務重組的每月還款數目,基本上已經商議協定,非按還款人的收入數目多寡而浮動的!
舉例債務重組計劃中債務人按月還五千元,還三年完成!那即使債務人薪金增加,都不會影響他按月還款的數目,總之他依時還款直至還清就是了!
而政府的六千元津貼同樣處理,債務人多了六千元,跟他按月還的數並無關係!假設這些額外收入要上繳,那還款期會否同樣縮短和減少呢?
故債務重組計劃不會要求債務人將額外的收入上繳,當然如他自願提早還款是另一回事!
不過如屬仍在破產期內的破產者,則這六千元就要依例上繳還債了!兩者面對的處境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