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認罪,警察要我做證人,我可不可以不做?

2011-07-09 9:37 am
差不多一年前的一單案件
今日警察打來話個被告認左罪
叫我出庭做證人
我仲未簽傳票個D

我想問,如果佢認罪,我去做咩?
另外,我是不是一定要去呢?
最後想問一下就是: 佢地會點比傳票我?

回答 (4)

2011-07-09 4:52 pm
✔ 最佳答案
疑犯在警方錄取口供時認罪並不等如上庭時樣會認罪.
法庭出傳票俾你,你就要簽收.如無特殊理由事先向法庭請假,上庭當日你一定要出席,否則一旦傳召你出庭時而你不在,有可能會告你藐視法庭.
傳票一般會由警方打電話給你約好日期時間地點後親手交俾你,並在收條上簽收.
2011-07-10 12:43 am
...首先'認罪'係邊個同你講? 證人傳票係差人代法庭送呈俾你- 到差館; 相約屋企樓下簽收...等都有. 想唔去就同差人講啦!
2011-07-09 4:36 pm
係咪協助執法部門,你可以自行決定,警察都冇得迫你。但係,就算你唔同警方合作,佢一樣可以向法庭提供資料,法庭可以發出傳票,命令你出庭作供,你係唔可以拒絕嘅。(不過警方未必會咁做)

一般法庭傳票係用平郵方式寄出。
2011-07-09 9:44 am
幫佢求情..
5去.可能判得仲重.
講兩句都好呀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15: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09000051KK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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