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神審判的特性(1) 神的慈愛與審判創18: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18: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神慈愛的心,總是慈愛,不忍心看見所多瑪遭審判滅亡。(2) 神的忍耐與公義審判與神的慈愛民14:26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民14:27“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民14:28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民14:29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從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民14:30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才能進去。民14:31但你們的婦人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就得知你們所厭棄的那地。民14:32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以上是神『忍耐與公義審判與神的慈愛』的綜合表現彌2:7雅各家啊!豈可說,耶和華的心不忍耐嗎(或作“心腸狹窄嗎?”)?這些事是他所行的嗎?我耶和華的言語,豈不是與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3) 有恩典,有憐憫的神尼9:29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扭轉肩頭,硬著頸項,不肯聽從。尼9:30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借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尼9:31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 3.神的審判中含有慈愛(經文同上),4.神忍耐人的罪行,等候人的悔改(經文同上),5.神最終必定施行審判降罰,因為神是公義審判的主詩98:9因為他來,要審判遍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公正審判萬民。 6.神對人罪行的忍耐不是無限制的,按神的時候,必有審判,『按神的時候,必有審判』,是一個重點,審判何時發生,忍耐何時停止,完全由神決定,猶大事後雖然後悔,然而已經過了『悔改,得赦免』的時機,神的審判已經執行了,這給基督徒一個新觀念,(1) 悔改有時機性,悔改不能拖延,要得神赦免的果效,人需要立刻悔改,(2)神審判的時機,由神決定,神赦免是神的恩惠,神不赦免,犯罪的人也無話可說,因為我們實在是犯罪了,罪有應得(3)所以基督徒不能把『我悔改,神一定赦免』,聯在一起,認為『得赦罪』是『悔改』的必定效果,不是的,猶大的例子已顯明,猶大已經超過神赦免的時機了,神的審判已經執行了, 這是一個新觀念,請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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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良心有責備的人說,不能說,等以後再悔改,因為有一天,會沒有機會悔改,雖然現在99.99%的人犯錯,神都給予寬容的機會,這裡說明,機會不是永遠存在的,是否給予悔改的機會,是由神(審判官)決定的,世人要敬畏審判人行為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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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兩個重點 1.悔改要及時,不能拖 2.神審判的時機,由神決定,神赦免是神的恩惠,神不赦免,犯罪的人也無話可說,因為我們實在是犯罪了,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