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本人代公司上小額, 因反撲舉證不足, 便只好付款, 在私下談判時對方代表說不會收取合約內餘額, 現在半年後對方公司追討餘額, 可是當時在庭上沒有提上私下談判, 那現在是否一定要支付這餘額?
我都爭辯好久對方說沒有白字黑字寫明, 又沒有證據, 現在真係好苦惱.
我想了解清楚 ~ 對方這樣反口, 可以點做
本人非常緊用(請專家答覆, 教我如何是好)
請大家幫忙,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5-02 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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