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情況下能取多少綜援呢?

2011-07-05 6:52 pm
背景比較複雜,希望有心人能解答,感激不盡。

一個超過65歲的男人,在港生育了5名現已成年子女,其中部份已婚並已不同住,現和太太(在港一直沒有辦正式的結婚証書)及其餘子女一起住在公屋。第6名子女現年7歲,在中國內地出世,其生母為內地人。這第6名子女2年前已成功申請來港定居,並在香港小學入讀超過一年,在香港的監護人為其生父。這名男子在港沒資產,沒積蓄,但在內地有一層樓。

現因家人關系不和,這名男子想以單親名義申請綜援,養育這第6名的子女。第一個理據在於和太太從來沒在港正式結過婚,可用單親名義;第二理據為其5名子女會簽"衰仔紙",表明不作供養;第三理據為事實上也就除了這第6名子女外,其餘家庭成員包括其老婆和未婚子女都為此將會離開該公屋。

即一名超過65歲沒工作沒子女供養的單身男子,要獨力照顧這第6名子女(性格活潑非常聰明)下,申請綜援。

請問:
1) 如社署查不出其在內地有物業,加上這名男子能証明以上三個理據均屬實,能成功申請綜援嗎?
2) 如能成功,其餘的公屋租金、書薄津貼等等也可括免?
3) 每月大約可取多少呢?

感激不盡

回答 (1)

2011-07-06 9:24 am
✔ 最佳答案
一個年過65歲老先生,六親無靠,自己生活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還要照顧一個7歲孩子,想申請單親綜援。

這是比較特殊個案,社會福利署一定會特別考慮到這位老先生一定沒有能力適當照顧他的稚齡孩子,會向法庭申請把小孩子判給社會福利署照顧,這小孩將會入住福利署院舍(俗稱孤兒院),只有7歲又性格活潑非常聰明的小孩極大機會很快被合資格夫婦領養。

那位老先生由於只是孤獨一人又缺乏謀生能力,社署會向房署申請把他調遷與另一位老先生合住一間豁免租金的二人單位,以方便兩位老先生互相照應,年過65歲的老先生每月可以得到生果金及交通津貼約1500元,還會有醫療券免費看病。排期入住政府安老護理院前會得到免費鄰舍服務(有人定時送飯,到來做清潔,還有免費平安鐘服務)。

大致上社會福利署應是這樣安排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04: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705000051KK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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