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不想探視子女會觸法嗎
有關探視權的問題 法律上一定有要求要探視嗎
如果不探視會不會犯法
我是一個單親家庭的小孩
母親在我五歲生病過世
父親為了給我一個媽媽又再娶了一個女人
可是那個女的每天跟父親爭吵
不到半年就離婚了
那女人在我小時候只要有她在我絕對不會安穩跟好過的
印象中幾乎都在哭
離婚時她有了一個小孩
當時小孩還未出生
她處處用小孩來打壓我父親
15年後她又再次出現在我生活中
對我來說可是莫大的惡夢
她去法院告我父親
說我父親不負責任沒有扶養小孩
當時她說她會跟小孩子說父親已經死了不需要這個父親
現在反過來說我父親不負責任
法官律師都站在他那邊
每個月要付扶養費給她
我爸答應了
可是沒想到她竟然開口一次要2個月的錢
還把我家所有人的帳付查的一清二楚
所以想請問大大
如果不去探視那個小孩會犯法嗎
因為實在不想讓那個女人再來破壞我的生活了
再用小孩來打壓我父親
因為現再那個女人一直想要利用小孩來打壓我父親
所以能否不要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