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laineC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佢地離婚.有咩理由可以拒絕付出膳養費,可以以女人曾偷過男方資產或是女方跟女兒經常回到內地而不理老公作理由而拒絕支付膳養費嗎?
答:非常抱歉!令友不能拒絕對方提出申領贍養費的要求!
說到女方偷錢,夫妻間的資產本就難分你我,女方挪用或轉移,難以偷竊去作出指控!如真有這事加上證據確鑿,那可以報警或於國內報公安處理!如果證實資產已轉歸女方名下,可以要求一併計入雙方財產中攤分,但不能以這理由去拒絕對方申領贍養費!
而跟女兒長居內地道理一樣,認為被妻女遺棄,祇是申請離婚的理由,但同樣不是拒絕付贍養費的理由!加上男方亦背棄婚約另有第三者!
支付贍養費的目的是在離婚雙方中,有能力的一方要照顧另一方的部分生活需要!男方的也可以向女方索取贍養費!而當有未成年子女時,基本上必要支付未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又或者有咩理由可以對佢地拒絕支付係膳養費?
答:祇要對方提出要求領取贍養費,相信令友難以作出拒絕!尤其是未成年女兒那一份,作為父親照顧子女生活是天職,即使女兒的撫養權屬女方都如是(除非能證實女兒非自己血脈所出)!
如果必須支付,以佢男人宜家係破產人士,零資產,每個月人工約一萬,最少要比幾多?
答:要付多少贍養費,由家事法庭的法官作決定!問題中提及的資料有限,難以準確評估!
而假設令友現在破產期間,對支付贍養費或有壓力,不過並不代表他可以短付甚至免付!因家事法庭的法官有權暫緩他支付贍養費而將應繳數目保留,待他破產期滿後再分期攤還!
同埋宜家3個人既名既公屋會點分?
答:如果公屋的戶籍由令友妻女三人所有,那如何處理要視乎不同的情況!
假如女方離婚後無回港居住和要求爭回公屋,那當然仍由男方作戶主和繼續居住!
假設女方和女兒要求住回公屋,則房署通常會將公屋租約判給於離婚官司中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這時男方便要將租約轉給女方並遷出,如有居住問題房署會安排他轉住中轉屋!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7-05 21:53:13 補充:
咁如果個女係16或18歲之前冇再讀書,咁又洗唔洗比膳養費?
答:支付女兒的贍養費理論上以她成年為止!假設女兒於滿十八歲後無繼續學業,那理論上贍養費的支付到此為止!
同埋個女過左18歲仲讀書,咁膳養費要比到佢幾時,讀到大學或其他?
答:對!如她繼續修讀大學,那麼仍然可以要求取得贍養費直至完成學業!
但這也非無止境的,即是家事法庭法官會以合理的情況去處理這個問題!舉例有人成年後繼續讀大學,那可以繼續領取贍養費直至畢業!但假若他畢業後卻要求繼續修讀其他科目或要考博士之類,則有機會被法官拒絕他申領贍養費的要求!因這已脫離個人的基本所需了!即是支付贍養費以養育他成人的責任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