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一點.0真的

2011-07-01 7:57 am
首先
敝人一時興起有空
希望討論政治問題皆附說理義務,不要流於漫罵針對匿名發問者不成熟的言論一一回答:1.馬英九巧克力事件無團體抗議
是有兩套標準,問題在怎麼形成的標準?2.那些抗議團體中以婦女團體為主
標準何在?
標準在於馬英九是男的/蔡英文是女的
這麼妳簡單不懂嗎?
台灣婦女團體有強大政治舞台
刑法她們想怎麼修就怎麼修當馬英九巧克力事件爆發時
當時的蔡英文,蘇貞昌,許信良這些人是綠營的
他們幹麻要抗議?妳在想什麼??
敵對陣營的人就算和自己有部份相同之處
但只要對方缺點被踢爆了
反對陣營當然見獵心喜,不補拳就算了
還要反過頭幫他抗議什麼??政黨政治是玩假的嗎??
政黨政治的基礎就是站在監督/制衡
妳可能民主法治概念有加強空間才會這樣問這種問題馬英九與蔡英文性向形成雙重標準另一個爭點在於:
蔡英文單純是性向問題
馬英九與巧克力則另附加涉及刑法第兩百三十九條通姦罪問題
發問者兩者混為一談 布倫布類其實我想討論的不是以上這種我主觀認為有夠無聊的問題
而是有關政治人物性向與18%問題~~~~~~~~1.政治人物應否公布性向?
要看性向對人民觀感而言是否具強烈公領域問題勝於個人隱私
政治人物普遍應讓人民有知的權利
尤其歐美因宗教問題對性向具有強烈意識,具有對立狀態
亞洲民族普遍能較平和看待性向問題
討論尚未形成社會充分意見市場
也自然較不涉及公領域事件
因此政治人物是否有必要公布性別傾向
應視該國具體國情而論
如果大接都認為不應該公佈就沒有公開的理由
如果大接都認為應該公佈,沒有公開就應被選民唾棄
這麼簡單董嗎?2.18%
18%涉及租稅政策
以今日而言已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揭櫫平等原則
除非發問者你能馬上想到一個公務員比一般人民需要更高利率的實質正當理由
連馬英九自己都感受民意說18%不公不義讓行政院立場大轉彎
我想18%的不恰當應該沒有人反對吧?
既然它不恰當
蔡英文當初又不是自願表示爭取說他要領的
為什麼舊制度強給她的 她就不能反對18%了?
失權效的理由何在?
馬英九也在領18% 那他後來受不了民意也跳出來說18%不公平
為什麼沒有人質疑他當總統憑什麼反18%????????
真好笑這才叫雙重標準
才是發問者說的兩套標準!!每種不公不義的制度都需要反對者來突破
而反對者往往不是由那些受不平等待遇者改善
而是由在階級化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來突破
因為既得利益者是掌握優勢的主體
尤他們來發動較具說服性與成功率等條件
最簡單例子像南北戰爭破除黑人奴隸制度是由白人所主導我希望PO文的匿名者給我一個理由
為什麼菜營文領了18趴就必須失去一個反對黨主席的立場與資格來反不公不義的18趴
理由是舌麼?
這麼多只有意識型態而不思考的人只懂的漫罵的人
有沒有想過在今天18趴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制度
有既得利益者願意跳出來幫你們反對你們還不懂得感恩?
難道你們也有領18趴?也許有人會說可是蔡英文自己不先主動說他有領18趴?
我要告訴這種人
能領18趴的規定是具有法源依據的行政命令
誰能領誰不能領全國人民都能知道
既然能領就推定有領了
是公開制度給的
領18趴哪有什麼被踢爆/揭露的問題
在我看來只有領18%的人跳出來反18%更具有強烈說服性很多政治人物說我可以領但我沒領啊
那是他們自己靠黨產or家產不缺錢 自己修養好
誰管他們領不領
重點是你敢不敢跳出來對抗整個共犯結構為這個不公不義ㄉ制度說說話
何況蔡英文18%也是拿來做公益 不花白不花
不管是捐什麼樣的<公益>
沒有人受了不公義制度的恩惠就失去反不公義制度的理由要是我是蔡英文
我不但會反對18% 我還會繼續領更多18%花
來禿顯這個制度的荒謬
請告訴我沒說自己有領了就不能反對的理由是什麼?
所以說在那邊叫囂的人
只有意識型碳而沒有是非立場
讓我想到愛因斯坦致羅素的話:
<偉大的人物總是遭到來自平凡之輩的猛烈抨擊
當他們不肯服從於傳統,而真誠的運用智力時
後者無法理解>
當然蔡英文非偉大人物不要對號入座罵我亂講最後我說匿名大大舉例的怪怪的例子層出不窮
日本地震就要降半旗哀悼只是開開玩笑 妳怎當真?
就算是真的你告訴我違反哪一佈法律哪一條條文???
綠卡問題明確有國籍法第20條違法問題
國家忠誠你懂嗎?
那你應該懂哪一個比較嚴重不用我浪費時間吧?
比起這個
228紀念日部份藍營縣市公然違反法令故意不降半旗
才叫我膽顫心驚呢!!

回答 (1)

2016-05-12 5: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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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1 1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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