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警察問完事發經過後...負責我女友的女警問佢有冇同我發生性行為..仲叫佢小心d答..我女友當時咩都冇講..問我會唔會有咩事...之後個女警就話會告我刑事..因為我女友味夠18歲..話個條刑事係保護女性
我16歲..我女友17歲...大家都夠16歲...點解仲會告我?
我女友同我係你情我願情況下性交(但屋企人唔知)
我上網搵過一條叫《刑事罪行條例》第127條..話同味18歲既女性性交會有罪..係咪會告得入我
我女友係醫院入面有抽血同驗尿..但佢死忍尿都第2日中午(當時佢係晚上入醫)..第2日中午先忍唔住比尿醫院...係唔係醫院驗有冇發生性行為?
依2日警察會打比我地..我地應該點樣答?
我真係好驚好擔心..我以為夠16歲就冇事...我好想做警察..我知有案低唔做得..大家幫下我..我真係好驚好驚
更新1:
唔該哂各位師兄幫手...好感激 咁我想問下我同條女應唔應該同警察講我地發生過? 我地2個依架都味講發生過..依2日警察會打黎..如果佢問起黎我地講有定冇好? 如果講有會唔會好多野再查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