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工後如果availability有變,應該通知對方HR嗎

2011-06-29 7:03 pm
岩岩早2日見完一分工(first in), 當時我的通知期是30日. expected salary是15k

之後咁岩一路做緊果份工的agent打黎話project完了 6月30日終止合約(7日notice), 但會同我簽新約&同我搵新工 (Outsource agent) (如果好彩可能7月4日就有新工番, 有人工加 $10k->$13k)

雖然見緊果份無話到immediately available 是advantage,
好唔好特登通知對方呢

而如果我再簽舊agent 的新約,應該頭1個星期都可以即走, 但係之後我要俾佢地30日通知...

回答 (1)

2011-07-01 11:27 pm
✔ 最佳答案
你的 最新 情況其實是較為有 advantage 的,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通知剛見完那份工的 HR.

但是, 你先要問自己一個問題.

見工時, 你有否感覺到對方對你的印象呢? 如果你感覺到對方跟本不打算進一步考慮你的話, 你就無須通知他們你的 availability 啦.

如果你感覺到對方對你的印象是 neutral 或 positive, 或什至很有誠意的話, 你可通知他們你的 availability 有所改變. 這其實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我也見得不少.

你可以清楚地說明7月4日至7月10日你可以隨時 available, 即正如你所說頭1個星期可以即走, 7月11日或之後便要30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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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5 15:23:4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9000051KK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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