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一題,很混亂的題目,不是功課

2011-06-29 6:34 am
A來到小明店裏,買了一件禮物,這禮物成本18元,標價是21元,結果是A掏出100元,要買這個禮物,小明當時沒有零錢,拿那100元,向他的朋友B換了100元零錢 ,找給A79元,但是B後來發現那100元是假鈔,於是,小明無奈還了B100元,現在的問題是,小明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多少?

回答 (7)

2011-06-29 7:23 am
✔ 最佳答案
小明在這次交易中損失了100元

2011-07-01 18:03:31 補充:
回答者Hung Pui Ki 所計算出來的答案和我的有3元之差
這是大家對那件禮物價值既不同看法
我的看法是小明本想賣這份禮物為21元,若沒有被A騙走這份禮物
那份禮物亦將會用21元的標價繼續放售
當然可能會覺得這禮物成本是18元,要直到有人用21元買了它才可將3元當為利潤,亦先可說這份禮物的價值是21元
這些針著點都是在於如何看 " 損失 " 這兩個字,我認為小明損失了賺取多3元,所以將他的損失計為100元

2011-07-06 10:53:00 補充:
從會計的角度來處理這件事的話,
我們會先將
Sales加上21元
Cost of Goods sold加上18元
從而得出Gross Profit多了3元

由於A使用假錢騙了79元真錢和價值21元的貨品,
所以,在Expenses其中的一個項目加上100元
來表示有一筆特殊或不常見的開支或虧蝕

利潤=3元
虧損=100元
淨虧損=97元
2011-07-08 3:14 am
答:不能計算。( 但應多於 97 元 )

解 : 王老板最後的錢為:-18 ( 禮品成本價) +100 ( 鄰居100元零錢 ) - 79( 找給別人的錢 ) -100 ( 還給鄰居的錢 ) + ? ( 100元假幣 ) = 97 + ?
本題的難點在於:假鈔值多少錢? ( 紙也值錢 )

2011-07-07 19:14:50 補充:
王老板 = 小明
參考: Hope I Can Help You ^_^
2011-07-04 9:06 pm
標價-成本=21-18
標價-成本=3
如果假100元
損失=100-(21-18)
損失=97元
小明在這次交易中,損失了97元

2011-07-05 10:49:38 補充:
標價=21
成本=18
2011-06-30 7:53 am
騙子A的利益就是小明的損失。

騙子A共得禮物成本18元 + 找給的79元 = 97 元
2011-06-30 1:07 am
小明沒了禮物 先蝕18元
然後他要還B 100元
但他從B手上拿到79元

他損失 = 18 + 100 - 79 = 39元?
2011-06-29 7:47 pm
同意 Hung Pui Ki !
2011-06-29 8:05 am
這件事件中有3個parties, 分別是A, B, 小明
1. B在事件里付了100元, 最后又得回100元, 所以得到了0元
2. A在事件里得到了79元和一本書(18元), 所以得到了97
因為這是一個零和遊戲, 所以小明損失的便是其它人總共得到的, 所以小明損失了97元。



2011-07-04 01:22:17 補充:
其實97和100都是可行的答案。
這便是金融學常說的economic profit和accounting profit的分別
在帳面上(accounting), 那貨品的成本是18, 所以inventory value是18元。如此一來, 小明的損失便是97元。
在經濟學上(economic), 那貨品的價值是他的机会成本, 也就是小明若沒有被騙, 那貨品能賣到的價值, 也就是21元, 如此一來, 小明的損失便是100元。
但觀乎題目, 發問者似乎是想指貨品的價值是18。如果價值是21元, 發明者不必強調貨品用18元買回來。


收錄日期: 2021-04-21 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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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8000051KK0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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