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請大家幫幫忙!
我幾年前開左一間有限公司,但一直都未有正式生意來往.
我有下面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
1.我公司07成立,因為自己大意,有3年的年報(08-09, 09-10, 10-11)還沒有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因為我是透過會計公司幫我做所有商業登記,報稅及做年報,因為是我自己大意沒有向會計公司查詢,公司註冊處是否每年都會發出一張傳票給我?
2.如果所有的傳票(遞交年報)已經過了上庭的日期,我會有什麼的法律責任?是不是一定要坐監?
3.我現在可以做什麼去處理這個問題?
p.s.我這兩天再向我的會計公司查詢有沒有因為我欠做年報的事而收到傳票,但要到星期一才知道.
我現在真的很煩惱,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