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為發生牡丹社事件,日本侵略台灣,故清廷派赴臺辦理海防的欽差大臣沈葆楨,上奏折提出廢除嚴禁內地人民渡臺的舊例等改革,以便移民實邊,獲朝廷接納。
2. 當時福建及台灣的管治皆由閩浙總督李鶴年負責,沈葆楨離台後,由福建巡撫王凱泰來台灣接手,跟著是丁日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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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以琉球船民漂流到臺灣,被高山族人民誤殺為借口,發動侵臺戰爭。清廷派沈葆楨為欽差大臣,赴臺辦理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籌劃海防事宜,辦理日本撤兵交涉。由此,沈葆楨開始了他在臺灣的近代化倡導之路。
在日本侵臺剛結束,沈葆楨就上了一個奏折,在奏折中他說;“此次之善後與往時不同,臺地之所謂善後,即臺地之所謂創始也。”從這時起,他相繼提出並實施了一係列治臺政策和改革措施。他的第一項改革建議,就是請“倣江蘇巡撫分駐蘇駐之例,移福建巡撫駐臺”。他說:“臺地向稱饒沃,久為他族所垂涎。今雖外患漸平,旁人仍眈眈相視,未雨綢繆之計正在斯時。而山前山後,其當變革者,其當創建者,非十數年不能成功;而化番為民,尤非漸漬優柔不能渾然無間。與其茍且倉皇,徒滋流弊,不如先得一主持大局者,事事得以綱舉目張,為我國家億萬年之計。況年來洋務日密,偏重在于東南,臺灣海外孤懸,七省以為門戶,其關係非輕。欲固地險,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營政;而整頓吏治營政之權操于督撫,(閩浙)總督兼轄浙江,移駐不如(福建)巡撫之便。……為臺民計,為閩省計,為沿海等防計,有不得不出于此者。”清政府採納了沈葆楨的建議,從1875年11月起定為福建巡撫冬春駐臺,夏秋駐福州,以為兼顧之計,這一制度的設立對臺灣有極重要的意義。
1875年1月,沈葆楨上奏折又提出三項改革:第一,廢除嚴禁內地人民渡臺的舊例;第二,廢除嚴禁臺民私入“番界”的舊例;第三,廢除嚴格限制“鑄戶”、嚴禁私開私販鐵斤及嚴禁竹竿出口的舊例。這些改革的實質含義是:使大陸人民得以向臺島自由遷徙;打破臺島西部濱海平原所謂“山前”與東部“山後”間的人為壁壘,使漢族居民與土著居民間得到往來交流的自由;打破臺島內經濟生活中的若幹桎梏,使人民的物質生產與物資流通得到自由,變防民為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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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短暫過水的沈葆楨要高升離開台灣時,自知還有千頭萬緒的事還沒有處理,因此推薦當時的福建巡撫王凱泰來台灣接手。但是沒有想到的是王凱泰一到台灣,就不適應台灣的氣候,身染重病,只待了五個月,就在同年10月回福州休養,但是旋及死於任內,也因此王凱泰並沒有在台灣史上留下大名。王凱泰一死,改由丁日昌接任福建巡撫。丁日昌早年是曾國蕃的人馬,很早就接觸到洋務運動,也頗受重用,沈葆楨因為牡丹社事件而以欽差身份到台灣時,留下來的福州船政一職,就是由丁日昌接手,後來福建巡撫王凱泰病故,丁日昌才又再轉任福建巡撫一職。由於沈葆楨的「請移駐巡撫折」,受清近政府採納,改福建巡撫於冬春兩季移往台灣辦公,等到夏秋兩季才回福州。因此丁日昌也於1876年的11月,也來到台灣。
只是丁日昌到了台灣不久後,竟然也一樣染病不起,在台灣只待了五個多月,於隔年的4月返回福州後,沒有多久就離職休養,卸下了福建巡撫一職。傳說中丁日昌對台灣的建設貢獻很大,不只改善吏治,整理財政,還架設了第一條電報線與開辦礦業,還載入台灣教科書裡。不過這條電報線其實還沒有完工,丁日昌就抱病離台,一直沒有真正開通使用。沈葆楨與丁日昌兩個人加起來在台灣的時間,還比不上過去台灣一個義務役士兵的一年十個月役期,但是每個台灣學子,都在歷史教科書中學過,這兩個人是早期建設台灣的重要功臣。更有趣的是,很多人大概都會誤以為丁日昌卸任後,就是由劉銘傳接任巡撫了,因為台灣教科書裡就只介紹了這三個人。但是事實上在丁日昌卸任後,是換吳贊誠當福建巡撫,吳贊誠之後是換裕寬,裕寬之後是換李明墀,李明墀之後是換勒方錡,勒方錡之後是換岑毓英,岑毓英之後是換張兆棟,張兆棟之後才換劉銘傳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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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福建(今福建省與臺灣省)和浙江省的軍民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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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鶴年(1827年-1890年)
2011-06-26 22:44:34 補充:
李鶴年(1827年-1890年),字子和,奉天義州(今義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李鶴年為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進士,由翰林院編修改御史,轉給事中。因父喪停職。守喪結束後,受命前往河南辦理軍務。同治元年(1862年),任常鎮通海道,代理河南按察使,調直隸布政使。同治四年(1865年),擢湖北巡撫,又調河南巡撫。經過多年追剿,平定捻軍。同治十年(1871年),擢為閩浙總督。次年,上京朝見,賜紫禁城騎馬待遇。不久,代理福州將軍,兼福建巡撫。光緒元年(1875年),調任河東河道總督,同時代理河南巡撫。
2011-06-26 22:44:39 補充:
光緒七年(1881年),正式擔任河南巡撫,仍兼河督一職。光緒十年(1884年),因事降職。光緒十三年(1887年),又代理河督,治理黃河不力,被發往軍台效力,不久釋歸,賞三品銜。光緒十六年(1890年)卒。宣統元年(1909年),恢復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