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發生事件

2011-06-26 6:37 am
清朝為什麼是廢除漢人來台禁令 當時又是誰治理台灣

回答 (4)

2011-06-26 7:04 am
✔ 最佳答案
渡台禁令 1683年,清廷攻滅東寧王國後,由於對鄭氏遺民仍存有戒心,乃頒布「台灣編查流寓六部處分則例」,規定台灣「流寓」之民,凡無妻室產業者,即逐回大陸;有妻室產業願繼續住在台灣者,申報台廈道稽查,仍報明督、撫存案。  次年,清廷一度考慮開放海禁,惟施琅認為若大開海禁,貧窮遊手好閒之徒「恐至海外誘結黨類,蓄毒釀禍」。而反對開放政策。並且施琅對廣東省潮、惠二州府的居民(大部分為客家人)頗有成見,認為兩地向來為海盜之淵藪,又請清廷嚴禁潮、惠二州之民渡台。  施琅的意見,都得到了朝廷的採納,於是又頒布渡台禁令三條:欲渡船台灣者,先給原籍地方照單,經分巡台廈兵備道稽查,依台灣海防同知審驗批准,潛渡者嚴處。渡台者不准攜帶家眷,業經渡台者,亦不得招致。粵地屢為海盜淵藪,以積習未脫,禁其民渡台。   清廷厲行這種海禁政策時間相當長,其間僅有短暫的數次弛禁。大致說來,清朝統治台灣的211年當中,從1684年到1790年之間是採取一種較嚴格的禁止與限制;1790年以後,才較放鬆,到了1875年以後,才真正開放移民。  移民政策雖多門檻,然而,閩粵移民卻不斷湧入台灣。因為中國閩、粵沿海省份在人口多耕地少的經濟壓力下,社會產生「推擠」的作用,而台灣當時還是地廣人稀、有待開發的地方,自然對他們產生「吸納」的作用,台灣提供了閩、粵難民一個新生存活的天地。「台灣錢淹腳目」、「台灣好討賺」的觀念,吸引了閩、粵難民陸續來台。有的人正式持有照單入台,有的人通不過申請關卡,只好買通「船頭」(又稱「客頭」﹐專營私載人民出海偷渡的人),偷渡來台。偷渡者搭乘簡陋船隻要橫渡台灣海峽,須冒「黑水溝」的波濤之險,他們不計九死一生,往往「六死,三留,一回頭」,誠如台灣諺語所謂「唐山過台灣,心肝結歸丸」。  海禁政策沒有堵住中國難民的入台,卻造成台灣社會的許多特殊情況。由於第二條渡台禁令的限制,當時申請來台的都是單身一人,偷渡來台的也多為單身男子,這些單身漢不斷入台,使得早期台灣的移民社會,產生「陰衰陽盛」的特殊狀況。  例如1721年大埔(今嘉義附近)的257個漢人開拓者當中,只有一名女性。漢人移民當中女子非常稀少,這些一、二十歲的單身漢,渴求配偶而難得,因此有「一個某(妻),恰(較)贏三仙天公祖」、「一個某,較贏三個佛祖」的俗語。找不到漢家女子為妻,只好就地取材---找本地平埔族的女子為對象。加以渡台禁令中又有入台者不得招致家眷的規定,因此許多單身漢也以入贅於平埔族家庭的方法,甚至假冒成土著,來規避這項禁令。  恰好當時台灣平埔族的許多部落是母系社會,由女人繼承產業,而且招男子入贅於家。特別像西拉雅族,他們的俗話說生女子是「有賺」---繼承產業,生男子叫「無賺」---入贅到別人家去了。十七、八世紀間,從中國大陸來到台灣的這許多單身漢,就這樣入贅於平埔族家庭,這真是「天作之合」,這種「天作之合」的後代,出現這樣的諺語----「有唐山公,無唐山媽」。所謂「公媽」泛指祖先,「公」即「祖公」,意指男性祖先,「媽」即「祖媽」,意指女性祖先。這句諺語意思是說,有來自唐山 (中國大陸) 的男祖先,沒有來自唐山的女祖先。這句諺語雖不能涵蓋現今全台灣人,但的確說明台灣人當中有許多人是漢人與原住民平埔族的混血。高雄醫學院陳順勝教授曾以 HLA(人類淋巴球組織抗原)的交叉比對研究,解出現今台灣住民的88﹪混有平埔族血統,這是相當高的比例。

   然而,並非每個來台的單身漢都能入贅平埔族家庭,仍然有一些人「無某(妻)無猴」、「有路無厝」,後來還被稱為「羅漢腳」,因為晚上睡在廟裡十八羅漢神像的腳下,因而得名。「羅漢腳」成為清代台灣社會的流民,有一些俗諺﹐如「乞丐伴羅漢」、「紅柿出樹頭,羅漢腳目屎(眼淚)流」等,都說明了這些流民的可憐處境。許多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甚至投入了一波波的民變之中。

  羅漢腳既舉目無親,流離失所,死後更無子嗣送終,往往遺骨暴露,聽任風吹雨打,於是正是民間善士為之收屍,立廟祭祀。這便是「有應公」的由來。這些有應公廟,常出現在以前的村落邊緣,或田園路旁,或墓地附近。廟裡堆放著一層層的「金斗甕」,金斗甕內藏的就是這些客死異鄉的「好兄弟」的骨骸。故有些「有應公廟」又叫做「金斗廟」。台灣俗話說「少年若無一遍戇,路邊哪有有應公」,意謂若不是那些「戇少年」離開原鄉,流浪到台灣,客死異鄉,路邊哪來這麼多的「有應公」供人膜拜?「羅漢腳」是清代台灣社會的特殊角色;「有應公」是清代台灣社會的特殊神明。這種現象,都與清朝政府對台的移民三禁政策有著密切的關係。
2011-06-27 6:43 am
1. 因為發生牡丹社事件,日本侵略台灣,故清廷派赴臺辦理海防的欽差大臣沈葆楨,上奏折提出廢除嚴禁內地人民渡臺的舊例等改革,以便移民實邊,獲朝廷接納。

2. 當時福建及台灣的管治皆由閩浙總督李鶴年負責,沈葆楨離台後,由福建巡撫王凱泰來台灣接手,跟著是丁日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tai_gang_ao/2006-04/05/content_4384932.htm

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以琉球船民漂流到臺灣,被高山族人民誤殺為借口,發動侵臺戰爭。清廷派沈葆楨為欽差大臣,赴臺辦理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籌劃海防事宜,辦理日本撤兵交涉。由此,沈葆楨開始了他在臺灣的近代化倡導之路。

在日本侵臺剛結束,沈葆楨就上了一個奏折,在奏折中他說;“此次之善後與往時不同,臺地之所謂善後,即臺地之所謂創始也。”從這時起,他相繼提出並實施了一係列治臺政策和改革措施。他的第一項改革建議,就是請“倣江蘇巡撫分駐蘇駐之例,移福建巡撫駐臺”。他說:“臺地向稱饒沃,久為他族所垂涎。今雖外患漸平,旁人仍眈眈相視,未雨綢繆之計正在斯時。而山前山後,其當變革者,其當創建者,非十數年不能成功;而化番為民,尤非漸漬優柔不能渾然無間。與其茍且倉皇,徒滋流弊,不如先得一主持大局者,事事得以綱舉目張,為我國家億萬年之計。況年來洋務日密,偏重在于東南,臺灣海外孤懸,七省以為門戶,其關係非輕。欲固地險,在得民心;欲得民心,先修吏治營政;而整頓吏治營政之權操于督撫,(閩浙)總督兼轄浙江,移駐不如(福建)巡撫之便。……為臺民計,為閩省計,為沿海等防計,有不得不出于此者。”清政府採納了沈葆楨的建議,從1875年11月起定為福建巡撫冬春駐臺,夏秋駐福州,以為兼顧之計,這一制度的設立對臺灣有極重要的意義。

1875年1月,沈葆楨上奏折又提出三項改革:第一,廢除嚴禁內地人民渡臺的舊例;第二,廢除嚴禁臺民私入“番界”的舊例;第三,廢除嚴格限制“鑄戶”、嚴禁私開私販鐵斤及嚴禁竹竿出口的舊例。這些改革的實質含義是:使大陸人民得以向臺島自由遷徙;打破臺島西部濱海平原所謂“山前”與東部“山後”間的人為壁壘,使漢族居民與土著居民間得到往來交流的自由;打破臺島內經濟生活中的若幹桎梏,使人民的物質生產與物資流通得到自由,變防民為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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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phist4ever.pixnet.net/blog/post/26983949

只短暫過水的沈葆楨要高升離開台灣時,自知還有千頭萬緒的事還沒有處理,因此推薦當時的福建巡撫王凱泰來台灣接手。但是沒有想到的是王凱泰一到台灣,就不適應台灣的氣候,身染重病,只待了五個月,就在同年10月回福州休養,但是旋及死於任內,也因此王凱泰並沒有在台灣史上留下大名。王凱泰一死,改由丁日昌接任福建巡撫。丁日昌早年是曾國蕃的人馬,很早就接觸到洋務運動,也頗受重用,沈葆楨因為牡丹社事件而以欽差身份到台灣時,留下來的福州船政一職,就是由丁日昌接手,後來福建巡撫王凱泰病故,丁日昌才又再轉任福建巡撫一職。由於沈葆楨的「請移駐巡撫折」,受清近政府採納,改福建巡撫於冬春兩季移往台灣辦公,等到夏秋兩季才回福州。因此丁日昌也於1876年的11月,也來到台灣。

只是丁日昌到了台灣不久後,竟然也一樣染病不起,在台灣只待了五個多月,於隔年的4月返回福州後,沒有多久就離職休養,卸下了福建巡撫一職。傳說中丁日昌對台灣的建設貢獻很大,不只改善吏治,整理財政,還架設了第一條電報線與開辦礦業,還載入台灣教科書裡。不過這條電報線其實還沒有完工,丁日昌就抱病離台,一直沒有真正開通使用。沈葆楨與丁日昌兩個人加起來在台灣的時間,還比不上過去台灣一個義務役士兵的一年十個月役期,但是每個台灣學子,都在歷史教科書中學過,這兩個人是早期建設台灣的重要功臣。更有趣的是,很多人大概都會誤以為丁日昌卸任後,就是由劉銘傳接任巡撫了,因為台灣教科書裡就只介紹了這三個人。但是事實上在丁日昌卸任後,是換吳贊誠當福建巡撫,吳贊誠之後是換裕寬,裕寬之後是換李明墀,李明墀之後是換勒方錡,勒方錡之後是換岑毓英,岑毓英之後是換張兆棟,張兆棟之後才換劉銘傳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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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封疆大臣之一,總管福建(今福建省與臺灣省)和浙江省的軍民政務。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D%8E%E9%B6%B4%E5%B9%B4

李鶴年(1827年-1890年)


2011-06-26 22:44:34 補充:
李鶴年(1827年-1890年),字子和,奉天義州(今義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李鶴年為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進士,由翰林院編修改御史,轉給事中。因父喪停職。守喪結束後,受命前往河南辦理軍務。同治元年(1862年),任常鎮通海道,代理河南按察使,調直隸布政使。同治四年(1865年),擢湖北巡撫,又調河南巡撫。經過多年追剿,平定捻軍。同治十年(1871年),擢為閩浙總督。次年,上京朝見,賜紫禁城騎馬待遇。不久,代理福州將軍,兼福建巡撫。光緒元年(1875年),調任河東河道總督,同時代理河南巡撫。

2011-06-26 22:44:39 補充:
光緒七年(1881年),正式擔任河南巡撫,仍兼河督一職。光緒十年(1884年),因事降職。光緒十三年(1887年),又代理河督,治理黃河不力,被發往軍台效力,不久釋歸,賞三品銜。光緒十六年(1890年)卒。宣統元年(1909年),恢復原官。
2011-06-27 5:30 am
因為經過牡丹社事件後 清廷開始重視台灣
又因渡台禁令本來就產生很多的麻煩 以前也常常時開時禁
這次則是徹底的廢除
2011-06-26 6:56 am
牡丹社事件,當時治理台灣的是沈葆楨,也是他奏請廢除漢人來台禁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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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山「撫番」沈葆楨除奏請增設台北府,以平衡南北地位的失調外,也亟思改善台灣前山、後山的地形阻隔、交通困難的問題。他認為開山、「撫蕃」必須同時進行,且必須積極開發後山地區,以免為外人所佔,因此他急於打通前後山的通道,分北路、中路、南路同時進行。北路由噶瑪蘭廳蘇澳至花蓮奇萊,共計205里、中路由彰化林圮埔至花蓮璞石閣,共計265里,以及南路由屏東射寮至台東卑南,共計214里,其中中路即是三路中碩果僅存,現今為國定古蹟的八通關古道。沈葆楨所謂的「撫蕃」,乃是有計畫的使「蕃」民漢化,其所擬定的計畫包括選土目、查蕃戶、定蕃業、通語言、禁仇殺、設「蕃學」、修道路、易冠服等。他在開山深入山地之時,道路所經之處,隨時隨地招撫當地「蕃社」,使其承諾願意接受漢化,不再以武力狙殺漢人,若有不服招撫或仍以武力抵抗者,便以兵力展開討伐。此外,沈葆楨認為若要徹底落實「撫蕃」工作,則必須將過去限制漢人攜眷入台、禁止漢人偷渡、禁止漢人進入山地、禁止漢人娶原住民女子為妻等禁令加以解除,否則漢人對山地的開墾仍將裹足不前。因此沈葆楨於1875年2月奏准解除對台灣的一切禁令。

2011-06-25 22:56:43 補充: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2%88%E8%91%86%E7%A6%8E

2011-06-26 22:03:59 補充:
樓下的根本答非所問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48: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5000015KK0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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