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居住及生活

2011-06-25 2:06 am
大家好!
本人的男友是英國人, 而10月我會過去英國和他生活:
1. 請問係香港註冊結婚好, 一話係英國註冊好些?
2. 本人有女兒, 會一同過去, 管養權是我, 她跟我過英生活及讀書會不會有問題?
3. 女兒容易搵到學校讀書嗎?
更新1:

回應問題2. 但如果我只是當帶她去玩而不是居住, 她都可出境的. 咁去到英國先再算, 行得通嗎?

更新2:

謝謝! "女兒的父親簽字准許和法庭批准",這些文件可/耍去那裡辨理?

更新3:

那麼是一定要找律師做文件? "女兒的父親簽字准許" 是否一找律師做文件給女兒父親簽字? 謝謝!

更新4:

謝謝! 是否任何律師都可以做這些文件 ?

更新5:

但那個---我們是不歡而散的, 有無介紹?

回答 (1)

2011-06-29 7:49 pm
✔ 最佳答案
答:
1.
如果妳打算到英國和他生活,
在英國註冊結婚應該較好一些,
因為可能會方便妳將來申請英國的居留權。 2.
根據香港法律,
雖然妳擁有你的女兒撫養權,
如果妳要帶妳的女兒離境,
妳必須要獲得女兒的父親簽字准許和法庭批准,
妳的女兒才可獲英國入境簽證。3.
找學校讀書是不成問題,
妳可以當妳們到了英國後才找也可,
因為英國是強廹教育的,
兒童必須上學,
妳可以向居住地的教育署尋求幫助,
但妳的女兒不是當地的居民,
要找一些由政府辦理的名校就比較困難一些。


2011-06-29 15:33:11 補充:
回應問題2.
但如果我只是當帶她去玩而不是居住, 她都可出境的. 咁去到英國先再算, 行得通嗎?

答:
如果妳這樣做,
妳是犯了藐視法庭罪,
因為法庭是判給對方有探望的,
而且妳犯了這是一刑事罪,會影響妳將來申請竹歸化英國籍的機會。
另外,
妳的女兒因是以旅遊入境,
逗留時間,最長是6個月,
當到期,英國內政部不會為她延長居留時間,
如果她不離境,當被發現有可能她會被列入黑名單。

2011-06-29 15:37:36 補充:
而且一般學校( 除私人學校外),
不會收錄非學生簽證的海外人事入學。

2011-06-29 16:58:46 補充:
"女兒的父親簽字准許"--------當然由女兒父親簽署
"法庭批准" ------ 應由律師事務所\ 律師為妳代辦向法庭入禀和申請,

2011-06-29 18:07:06 補充:
因為涉及法律文件,
妳最好找律師為妳起草該文件,
然後交給女兒的父親簽字。
最理想是要對方到律師事務所簽署。

2011-06-30 15:54:29 補充:
基本上任何律師都可以做這些文件,
但妳最好找回當日為妳辦離婚手續那位。

2011-06-30 16:46:42 補充:
很抱歉,
無可介紹。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3: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4000051KK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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