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與非基督徒結婚,是怕叛教同驚恐不能和所愛在天堂重聚?

2011-06-25 12:15 am
基督徒不與非基督徒結婚,是怕叛教同驚恐不能和所愛在天堂重聚?

回答 (8)

2011-06-25 1:14 pm
✔ 最佳答案
因為基督徒知道若不依上帝的話而行, 將會有許多後悔莫及的事發生, 畢竟我們只是凡人, 我們看不到很遠. 但看到很遠的神卻知道. 當基督徒的價值觀是不能墮胎, 不能有同性戀行為, 不能拜偶像和死人. 而非基督徒卻说這些都是可以的. 從此處可看到非基督徒是被魔鬼上了身, 與上帝唱反調, 若夫妻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 豈不是天天都打架嗎? 基督徒和基督徒夫妻多好, 凡事遵守上帝的教誨, 那有多好. 多幸福啊. 都有上帝在其中掌管和保守, 賜福給家庭. 我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我是基督徒, 嫁給非基督徒, 最後是離婚收場. 雖然也有這樣的婚姻夫妻. 其中一方的非基督徒信了耶穌基督, 才不至於離婚.
2011-06-29 12:30 pm
聖經上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14)意思即係.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不能承擔同一個重擔.這重擔可以指十字架(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書9:23)這包括了很多犠牲.例如要做到愛鄰舍就犠牲了時間或金錢.若另一半不是基督徒,他可能會反對你這些付出.除非你能使另一半也成為基督徒(但不容易),結果往往一係就爭執,一係就因你想遷就對方連你都不去付出,最後也不信了.就算唔講要付出,非基督徒也未必會跟你返教會,甚至會反對.結果你都唔返,最後也不信了.
2011-06-28 12:47 am
兩個人,抱著不同的世界觀、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行事歷…
最終,在生活的各項事情常,都很大機會意見相佐。這樣的婚姻,有多大機會是「幸福婚姻」?

父母兄弟姊妹相處(同一家人,很接近的成長背景,有很多共通點)尚且難免有衝突和分歧;和一個擁有完全不同世界觀、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行事歷…的人結婚,豈不是「自討苦吃」?
2011-06-25 11:48 pm
咦?

在天國裡並沒有再分誰是誰的妻子或丈夫,原來是多夫多妻制?

不要說在天堂不用生兒育女所以沒分夫妻這廢話!即使人們老夫老妻不用生兒育女,他們都不願將另一半分予別人!
2011-06-25 7:42 pm




本是相伊人 , 何苦兩隔絕 ? ——– 諷刺的一軛論Posted: 23rd March 2011 by anti_christendom in 基督教所衍生的社會問題
0謹以這篇文章獻給所有一軛論受害者和我這篇文時的基督徒女友 1) 何謂一軛論 ? ” 一軛 ” 這一怪詞來自正典聖經<<哥林多後書>> 的 6章14節 :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意思是基督徒所相信的與非基督的信念有大為不同之處 , 故此並不能相配(拍拖或結婚) , 否則只會悲劇收場 . 牧師對此常用以下一個的比喻來說明這個 “(所謂的)道理” : 「兩隻負責拉車的牛, 只能在同一方向拉動車子 , 若果持相反或不相同的方向拉動, 則車子便不能向前行走」 無論你是基督徒與否 , 只要你依然活著 , 都有可能面對一軛論這個 問題 , 這是一個極切身的問題 !!!! 2) 愛情是何許物也 ? 「問世間情是何物, 直教人生死相許……」 好一句家傳戶曉的詩句 就表達出愛情有多大的影響力 . 若果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 , 愛情是由三個不同向度(vector) 的基本元素(element) 所組成 , 這就是著名心理學家史登伯格的愛情三角理論: a) 承諾 : 分短期及長期, [...]
2011-06-25 10:07 am
在天國裡並沒有再分誰是誰的妻子或丈夫的,言而,能否進入天國才是我們在地上該思想的問題。當然,在天國裡一同不用受苦不是最好的嘛?

而且並沒有不准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的,若不信的都能因信的人而信,這不算是喜上加喜嗎?只要是信耶穌的人都能到天國去。

2011-06-26 13:50:19 補充:
>>原來是多夫多妻制
也是錯的,在天國的人是"個體的","沒有再分誰是誰的妻子或丈夫的"。請HKMan兄不要固意誣衊。

太 22: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
太 22: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太 22:25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
太 22: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
太 22:27末後,婦人也死了。
太 22: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他是七個人中那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他。」

2011-06-26 13:50:26 補充:
太 22: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
太 22: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太 22: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
太 22: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太 22:33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太 22:34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

2011-06-26 22:04:46 補充:
>>你鍾意邊件就搞邊件,隨時可以換人
很抱歉,這也是錯的,在天國是不受他人支配的。請棄聖兄別望文生義,胡亂猜測,加入自己的偏見。

淫牧所作的事,以前行的義都不會被記念,他必須認罪、悔改才能回復與上帝的關係。

結 33:13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結 33:18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
結 33:19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

2011-06-28 16:10:39 補充:
箴 1:21在熱鬧街頭喊叫,在城門口,在城中發出言語,
箴 1:22說:你們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頑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
箴 1:23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箴 1:24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
箴 1:25反輕棄我一切的勸戒,不肯受我的責備。
箴 1:26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
箴 1:27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
箴 1:28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
箴 1:29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

2011-06-28 16:10:47 補充:
箴 1:30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
箴 1:31所以必喫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
箴 1:32愚昧人背道,必殺己身;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
箴 1:33惟有聽從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靜,不怕災禍。

2011-06-29 12:46:52 補充:
棄聖兄,我就是說,與其我留自己意見,倒不如把神的話"copy"出來,這樣就不算是我或你的偏見了,因為神早就留下了祂的"意見"在聖經之中了。

2011-06-29 18:06:41 補充:
>>人不能理解神
我想以下已經解釋並非如此:

羅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羅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走錯路並不是因"人不能理解神",而是心靈願意,但肉體卻軟弱,這時應該禱告,認罪悔改。
太 26:41 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得到神感召
唯一辦法是信耶穌

2011-06-30 00:15:18 補充:
是否"自以為可以理解神,超越神",意見017經文(羅馬書1章19-20)己交待清楚,無需我的意見或重覆。

>>一眾假借神之名,胡作非為的邪教,一向如此!諸位小心!!!
提後 4: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提後 4:3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
提後 4:4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神要我們作甚麼?
彌 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2011-06-25 2:03 am
即使兩個基督徒結婚,也不見得一定會齊齊上天堂。
所有耶徒都知,上天堂與否,還要經過審判,準則如何,只有耶神才知道,隨時一個上,一個落,從此永遠同至愛分離,所以;

倒不如齊齊唔信,反而可以保證一定可以在地獄,永遠在一起!

2011-06-26 21:30:56 補充:
那就是無夫無妻制,即係....

你鍾意邊件就搞邊件,隨時可以換人,所以;

約瑟可以上天堂,載慣綠帽也,亦即;

好似禽獸一樣,係雜交,唔怪之得有咁多淫牧矣!!

2011-06-27 21:54:14 補充:
小草講得啱,絕對係自討苦吃,唔衰攞嚟衰!

睇任何文字,都必定係望文生義,否則唔洗睇矣~~

唔同人見到唔同嘢,有唔同理解,正常不過,所以任何人的都是偏見,因為「人不能理解神」,黑皮印品講乜,亦只有神才可以下定義矣!!

2011-06-29 09:02:37 補充:
copy幾多都冇用,只有神才可以正確解讀,所有看法都是偏見!!

2011-06-29 17:23:06 補充:
基於人不能理解神,根本睇唔睇都係一樣,一定唔明!

所以,牧羊人都會走錯路,咁重乜仲會返教會,比十一佢洗?

比d心機禱告,希望得到神感召,是唯一辦法;慳番d十一把啦!

2011-06-29 20:30:34 補充:
呵~呵~~

自以為可以理解神,超越神;

一眾假借神之名,胡作非為的邪教,一向如此!

諸位小心!!!
2011-06-25 1:45 am
婚姻是別人兩情相悅,人人不同
和宗教信仰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5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4000051KK0051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