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7月10號 雇主沒有按時發放薪水一毛不給 那是不是就沒有正義可言了
所有契約也都在雇主那 雇主也沒給員工備份 上班去就是時間到就上班
也不用打卡 下班就拿包包回家 也沒有打卡 如果真的可以沒正義的話
那大家都去當老闆吃錢不是賺最快 只要利用不打卡上下班也不用簽到上下班合約契約不給員工備份資料的方法
那是不是就不用給薪水 又有免費勞工可以用 又可以賺更多錢
這時老闆是不是可以吃定勞工局 看勞工局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勞工討薪水
更新1:
只有一點的就是 工作地點四周有監視器 可以證明天天上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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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工局會限期發放薪水 請問老闆會遵守嗎 還是就算老闆拖延 也不會怎樣 請問勞工局限期大概都是限期幾天 如依規定是7 月10日就要給員工薪水 而沒給的話 是可以等到下個月10日嗎 還是可以 一直拖欠 不用給 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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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可以利用 員工資料沒繳齊 的方法 就算員工繳齊了 但是可以跟他說 你的某一部分資料不好意思我遺失了 所以你還要再繳一次 才可以領 ...等藉口 而員工都是親自拿給雇主 資料 和 需要的文件 如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等 那員工也沒辦法證明說早就繳齊了 不是相當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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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往往老闆說 你的某一部分資料不好意思我遺失了 都是突然出口 員工也不可能錄音錄的到 要再請他在講一次 或 在套他的一句話 那麼精明的他也不可能再講了 畢竟都當到老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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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老闆都是規規矩矩的 好像人很好 跟你講的也是 天花亂墜 反正你也不可能隨時錄音 等你上班上了20幾天了 快1個月了 突然跟你說 你的資料還沒繳 可能薪水會領很少 ..... 等 的 要吃員工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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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 說 你的資料 什麼時候繳了 我怎麼不知道 老闆惡意耍失智 耍憨 沒有阿 我哪有收到 或是說 你的資料 阿 我遺失了 你再去申請一次 不然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