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感到不舒服的家長.想提告他們 這樣可以嗎?

2011-06-23 10:15 am
想請問大大們
因為最近我跟家人起了點衝突

而我家人動不動就說我朋友教壞我
說要去告我朋友

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



PS: 我朋友知道後
身心感到害怕
因為我爸之前有放話說要打他
這樣我朋友能要求精神賠償嗎 ?

另外 我已經滿18了 .
更新1:

朋友沒了在交就好@@ 哪有您說的這麼簡單= =" 多少錢我有查 而我自己也有打工我是不怕拉@@ 家人只有一個 很抱歉= = 我從小開始忍受他們 他們讓我感覺他們不像我的家人 家一點都不像家= =...

更新2:

還有請勿筆戰 :D 謝謝大大您的發問

更新3:

打錯 謝謝大大您的回答 : )

回答 (5)

2011-06-23 1:49 pm
✔ 最佳答案
1.民法 第12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不是滿 18歲就成年 18歲是負刑事責任而已

2.同法第13條第2項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

除非你家人犯了刑法非告訴乃論罪 (告後無法撤銷)

不然其他刑民法 均得由 你的監護人提告

請問 有自己告自己嗎?

3.民法 1084.1085條

子女應孝敬父母。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回到題目

若版大朋友有證據 版大父親恐嚇他

可以以刑法 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告版大父親

此條為非告訴乃論 是無法撤回告訴

就看板大朋友如何決定

最後 光以教壞兩字 版大朋友是不可能被版大父親告訴

但上面已舉法條 版大父親 是否可以管版大 請自行參考
參考: 自己
2011-06-23 10:18 pm
家人間衝突狀況難免....

很高興妳能保護自己的想法....

但提告家人,我相信妳有很多不平之處...

請冷靜思考-法律後衍生的問題...
2011-06-23 9:16 pm
1.告不成
2.家裡沒溫暖,就不要...
2011-06-23 4:31 pm
東方父母不比外國父母成天將我愛你掛在嘴邊。

有些父母不擅言詞,不知如何表達對小孩的關心,最後會將關加諸於行為上面,就如你的父親,雖然他兇你朋友,說你朋友帶壞你,但你要去思考他的動機是為何...我想你也很清楚的知道你爸是為了你好不是嗎?你都直接說出他【怕你交到壞朋友】,所以出言恐嚇你朋友。

若你覺得你的朋友很優秀是個好人,那何不好好帶你朋友去跟你爸溝通?還是你自己對於你朋友也覺得心虛........

父母再怎樣絕對會比你朋友還出自內心的愛你,哪天你遇到困難時,會在你身邊陪伴你的,絕對是親人,絕對不會是朋友!!

我想你的年紀應該是叛逆期吧.....應該是該跟父親好好溝通
2011-06-23 10:36 am
請問你知道一場訴訟要打多久嗎?要花多少錢嗎?
如果只是想討回自己的公道,請上網查詢訴訟過程
&地方法院&最高法院,不要隨隨便便就把告人放在嘴邊
一場訴訟最短也要半年或一年才打的完,你提出告訴,對方就不會再上訴嗎?
不要把訴訟想的那麼簡單,花的不只是時間,還有錢,萬一敗訴要付賠償&律師費,你知道請一個律師要多少錢嗎?要打訴訟前,請確定有足夠的金錢與時間再去跟別人比拼,否則別動不動就問:我可以告他嗎?

回到正題→你朋友如果被你爸弄到很害怕的話,請他去心理醫師那邊開證明,這樣就有證據可以提出賠償

最後建議:家人永遠都是為了家人,爸媽都只有一個,朋友沒了再交就好,有空多想想為什麼你家裡人這麼討厭你的朋友吧,或許是你家人傳統觀念的偏差,也或許是你自己交朋友的價值觀有問題,所以凡事往兩邊想對自己比較好,別先否定某一方的意見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5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23000016KK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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