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kwokmi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請問遺產中的Administrator等唔等於遺產的擁有人?
答:不是!在處理遺產問題上出現的 Administrator 祇是「遺產管理人」,不等同遺產的擁有人!他的職責祇是尋找和整理所有遺產,應付當中的法律問題,如物業轉名、報稅、償還離世者生前的債務等!
如果管理人等同擁有人,那何需定出這一職份呢?反正所有遺產都屬他個人所有? 故此管理人擁有遺產的比例並不較其他人高,要視乎他在遺產承辦當中的先後次序和份額!例: 父母不在, 留下一物業, 有6 兄妹, 兄做左ADMINISTRATOR十幾年, 佢等唔等擁有左物業? 其他弟妹可以攞番嗎?點做?
答:看來 kwokming 網友舉例中的已離世父母,生前並未留下遺囑!因如有遺囑便有指定的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亦不等同擁有者),無需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的出現是由於無遺囑指示,便需依法申請遺產管理書去辦理承辦遺產的手續!而遺產管理人祇有託管和處理遺產的權力而無最終擁有權!遺產擁有權如無遺囑指定受益人,則所有符合資格承受遺產的人都有份!
理論上所有遺產受益人,都有權在確定所有遺產的數目後要求遺產管理人,按各人比例去分配遺產!不可能由某一人長期控制持有或使用遺產!如居於遺產的物業之內,基本上如未得所有遺產受益人同意免租,居於遺產物業內的人需要支付租金代價!
如遺產管理人拒絕執行分發遺產的合理要求,或拒絕交出遺產的詳細紀錄和賬目!其他遺產受益人有權以法律途徑解決,可以先向對方發律師信,如仍不奏效就入稟法庭由法官去裁決!
如果兄賣左物業,甘可以點做?
答:相信他絕不會將售樓收益跟所有遺產受益人共享,那更應即時訴諸法律解決!故應立即向法庭申請禁制命令,限制他將物業或相關的售樓得益轉移,並要求將該筆款項歸回遺產項目之內,重新作出分配!
而他這個未得到所有遺產受益人同意的私下轉移行為,更構成不誠實和欺詐之嫌!故可以向法庭要求解除他遺產管理人的資格,或加入其他人共同掌管遺產(其實當初選遺產管理人時就應當有其他家庭成員,最多可以有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