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5月份番去覆診,這個醫生同我講,勞工法例只得一年工傷假,仲叫我同公司傾賠償問題,又話我現在隻腳咁嘅情況,叫我諗下仲會唔會繼續番工還是辭職
(2)6月份再次番去覆診,醫生同我判傷,我問咩唔係要等我隻腳完全康復先至判傷
,這個醫生話唔係....點解呢兩個醫生會咁同我講?
(3)如果已判傷但我有私家專科醫生病假紙,仲係唔係工傷假?
更新1:
醫院醫生從來冇同我講病因比我知,而我今個月做咗個職業評估測試,其中一樣測試係要搬重嘢(我份工作唔駛搬重嘢)做完之後我對腳越來越腫和痛到失眠(腳痛引致失眠,好困擾)最近我去私家醫生覆診,私家醫生話我對腳未完全康復加上做這個職業治療搬重嘢,會令我對腳傷上加傷....以我現時情況,我可以揾甚麼人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