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彩我覺得是搵笨的,
所以從來不買,
某天同事叫我 幫他買六合彩,
雖然我覺得 六合彩 是搵笨,
但是我信命運,
覺得如果命運是要我中一次,
我 買甚麼、買在那一天 都必中,
於是我決定順便買一張給自己 如果不中就以後也不買。
結果居然真的中了二獎還有350萬。
我由於會考成績欠佳 升不上中六 家庭又不是大富大貴,
所以中五畢業後我必須出社會找工作,
不過慶幸 家中每位家庭成員都有一份工作所以我不需養家,
只需比家用[養自己]。
不過由於要 永恆地 比家用,
又由於學歷低 經驗淺 所以薪酬不高 導致如果我 邊讀文憑 邊比家用 邊比學費 的話,
花 2年 [[[節衣縮食]]] 存起來的錢會在 1年內 [[[節衣縮食]]] 地花光。
家人又看死我讀不成書 不願[免我比家用]。(家人的生活已經艱苦,[免我比家用]會艱上加艱)
所以我沒可能 存起一筆錢 來 全職讀文憑,
於是我在職場打滾兩年總算找到份 很舒適又穩定 人工又不差 時間又不長 但卻沒前途的工,
不過我對於前途是有計劃的,
領獎前 積蓄才3~4萬。
其實我中領獎後 到現在 以經有兩個月,
還沒告訴父母,
應否告訴父母﹖
告訴了會如何﹖
隱瞞後又如何﹖
我應怎樣利用這筆巨大橫財來改變 貧窮循環 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