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諗你指嘅英國 "皇家律師" 係指 "御用大律師", 即係 "Queen's Counsel", 簡稱 "QC".
英國的律師分 "事務律師 (Solicitor) 同 "訴訟律師 (Barrister)", 訴訟律師又叫 "大律師". 事務律師係做法律工作, 例如買賣樓宇、追債、收購合併、商業契約、刑事案件、公証文件等等. 大律師係專門上法庭打官司嘅, 佢哋唔做買賣樓宇、追債契約等工作. 而大律師又分為大律師及御用大律師. 御用大律師係資深嘅大律師, 每年由英國大律師公會提名, 由英女皇委任, 係一種榮譽.
香港一直沿用英國制, 直到今時今日. 香港律師亦分 "事務律師" 同 "訴訟律師", 香港大律師1997以前亦分御用大律師及大律師, 不過回歸後御用大律師就改名為 "資深大律師 (Senior Counsel)", 簡稱 "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