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咁既情況洗唔洗報稅?

2011-06-19 9:01 pm
我識得個人佢全職炒期指玩輪,唔知係佢咁勁定好彩,每個月都執唔少(少則幾萬,多則10數萬),但佢又唔願買樓,重住緊公屋(佢話係發財屋唔願搬),咁年年稅局都會黎報稅表架啦,但佢應該唔會收到掛,其實佢到底洗唔洗將佢玩期指玩輪所賺番黎既錢報稅架?
如果要,佢到底報咩稅?(因為佢又唔係打工又唔係做老闆)

回答 (3)

2011-06-20 5:55 pm
✔ 最佳答案
哩個問題其實我都有同其他同行討論過,但係確實仍未搵到個真係答得好實既結論,或者我將我地既討論觀點post出黎等你參詳一下:

稅例有兩個主調其實都岩使:1) 所有來自香港既業務利潤都應該被徵收利得稅; 2) 資本性收益係例外

咁究竟買賣上市股票或衍生工具(下統稱為股票)係業務定係資本性呢?就好睇個6 badges of trade: 出售物的性質; 擁有期的長短; 出售同類物品的次數; 有否為該物品增值; 在何種情況下出售; 出售的動機。

所以,投資股票既利潤係唔應該被徵稅,因為投資係屬資本性;相反,炒賣股票就係屬業務性質,因為同買賣其他貨品無異,而稅例或DIPN都冇講過股票唔屬貨品,所以利潤應該被徵稅。

但係事實既係,大部份以個人名義炒股票既人,係冇被徵收過利得稅;而以公司名義持有股票,又被視為炒賣兼被徵稅既就確實大有人在。咁係咪就等於以個人名義就冇問題,唔會被打稅呢?

老實講,我唔敢肯定,事關同炒股票好似既炒樓响哩10年間就有好大變化:

以前炒樓,唔理用公司名義定個人名義都冇事,冇話要俾稅,當然同e家炒股票既情況一樣,都冇話過唔俾交稅。

-----> 以公司名義買賣樓,短期既被視為炒賣,徵利得稅;蝕左既,就話你係資本性損失,除非你證明你係trading of property,唔係既就唔俾你扣稅 (超惡,好似雙重標準咁@@")

-----> 魔爪已申向以個人名義買賣樓宇,情況同上。

咁既然炒樓既徵稅發展係咁,咁仲敢唔敢話炒股票會冇事呢?恕我細膽,我就一定唔敢講。

Therefore, 主要去拗既係果6個badges of trade,拗得通係投資既就會係資本性,利潤唔使俾稅,蝕左冇得扣稅:拗得通係炒既,就蝕左有得扣稅,利潤都要交稅。

另外,想補充既係:
稅係Tax,係根據稅務條例(Cap. 112)而徵收;
印花稅係Stamp Duty,係根據印花稅條例(Cap. 117)而徵收;
商業登記費係Business Registration Fee,係根據商業登記條例(Cap. 310)徵收。
以上三樣都係稅局去執行,咁如果話Stamp Duty係稅,咁會唔會又話埋商業登記費係稅?

至於稅表上,冇要求要填寫有冇資產等等既野,只係要填:
Part 3, 全權擁有而又有租金收入既物業;
Part 4, 薪俸收入及相關既野,包括老闆俾公司股票你作薪酬;
Part 5, 獨資業務收入相關野野,除非你既資產、股票同定期存款係包括在獨資業務內,否則就唔使填落去;
Part 6, 同其他人共有既出租物業同合伙業務既數目only;
Part 7, 物業既資料純粹用黎申請扣稅,且有限制。

所以唔係所有資產物業股票存款都關事,係關係到Tax既哩D資產先要填。
2011-06-20 4:50 pm
呢個問題本身係一個give and take嘅問題:如果人地嬴錢你要徵稅,咁輸錢你俾唔俾扣?最近就係有人投資股票輸咗要求從收入中扣除,仲去到上訴庭─不過梗係輸咗啦!由此睇嚟,輸咗唔俾扣,理論上嬴咗就唔使交﹝不過政府奉行強櫂,淨係睇佢出稅務執行指引都出現有自相矛盾嘅情況!﹞!僅供參考!
2011-06-19 10:22 pm
香港是行簡單稅制的,從事合法投資(如買賣期指),每次交易都要交印花稅,所以無需再報稅;無需要因為見人賺錢而眼紅,人地輸錢時你又唔知!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55: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9000051KK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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