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急!!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2011-06-20 2:54 am
我曾祖母(93)他頭腦很清楚,可是行動不太方便,畢竟年紀大了,反應都很緩慢
他第五個女兒(我五姨婆)他很愛賭博!!常常動不動就去打牌
哪裡可以賭他就去,導致他將自己嘉義的房子輸掉
因此跑到曾祖母家住
房子是登記我七姨婆的名字
搬到曾祖母家後,甚麼都要管
顧曾祖母的外勞不合他意就要辭掉
辭掉後自己又沒有耐心顧
常常動不動就打我曾祖母
用腳踢他.手打他頭,把衣服毛巾捲成長條狀抽他
常對他說(怎麼不快去死一死 )
還說曾祖母行動不便是故意裝 的
甚至都把牌友叫到家裡打牌
曾祖母因為他踢的傷口很難好再發高燒也不管
醫生建議曾祖母住院也不理
還說醫生比他還沒常識
導致曾祖母肺部發炎住院十幾天
住院期間都是我媽媽在顧
偶爾有事請五姨婆來顧
沒多久曾祖母就不吃不說話也不理人...(後來問曾祖母他說不想活了)

五姨婆到曾祖母家住時沒有經過七姨婆的同意就擅自進去住
現在又虐待曾祖母
要趕他也趕不出去
請問這樣可以告他私闖民宅嗎??
還是有別的方法可以將他趕出去??
有打家暴專線,報過警了可是社工也只是打來關心
感覺都沒有甚麼用
五姨婆在旁邊曾祖母也不敢說甚麼
因為警察一走一定又會被打
到底該怎麼辦

回答 (3)

2011-06-20 5:58 a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普通傷害罪)【告訴乃論】第一項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第 二百七十七條或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你五姨婆嗜賭如命,賭光家產

現寄居妹妹家中,竟不思悔改,虐打其母

所謂百善孝為先,此等不肖子孫

其不法之行徑,令人髮直,簡直人神共憤

不將其驅趕出去,繩之於法,天理何在

你們可以蒐集五姨婆虐打其母親劣行之證據

向法院地檢署按鈴或遞狀提告五姨婆刑法第280條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房子是你七姨婆的,有權不讓五姨婆入內

她可以以屋主之身分請五姨婆限期離開

若你五姨婆不知羞恥,死賴不走

你們可以報警處理,請警方以非法侵入強制驅離

你曾祖母年事已高,為了讓其老人家得以善終,此次你們不用心軟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參考: 芝柏錶+系統工程師的居酒屋
2011-06-20 7:45 am
你可以裝監視器/行車紀錄器---路下影像-音訊****

以便做法律訴訟之用///
參考: 網路搜尋--上新宅捷修
2011-06-20 3:08 am
把過程拍照 錄影 錄音 上傳到網路
警察跟社工馬上就處理
台灣都這樣
不上網路不上報不出事情就不處理
鬧大衣點
馬上一堆人去幫你處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51: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619000015KK07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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